按照黑农委监发[2008]44号文件的要求,省绿办、省中心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做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在标志认证审核等方面,做到明确时限,严格程序,确保服务质量
1、绿色食品认证
(1)受理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
(2)考察合格后,40个工作日完成环境监测并出具报告;
(3)上报国家中心审核。
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1)自收到推荐意见和产地认定申请材料30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产地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在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获得证书的产地名录报农业部中心。
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1)省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
(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3)评审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上报农业部中心。
二、在质量监管方面,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1、产品质量问题查处
(1)受理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取证(2)严格按照程序,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完毕;
2、企业年检审核
(1)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年检不合格的企业,限定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后再审核;5个工作日完成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