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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渔业船舶检验站“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公开承诺书
2008-04-07    

牢固树立为渔业服务、敬业奉献、求真务实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让每位渔船检验工作者都成为渔民安全作业的“护航者”:

1、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到廉洁自律;

2、要坚持以法办事原则,秉公执法;

3、要自觉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不准侵占渔民利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收费、罚款;

4、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认真接待、处理群众和基层的来访来信,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基层和渔民对渔船检验工作时限进行了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船舶检验时限

(1)、对建造、初次及定期检验的各种证书,报告等,要收到工厂完整资料或申请三日起7天内发给证书;

(2)、对年度检验、临时检验各种证书、报告等,在收到申请人完整资料之日2天内办完证书。

2、船舶登记时限

各种证书,在受到有效的登记资料之日起一周内发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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