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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
科学
廉洁
优质
高效


 


    1.建立符合《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要求的质量体系,使之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2.检验报告结论差错率为零。
    3.检验报告按与委托方商定的日期准时发出率达到95%以上。






 


站长及全体检验工作人员郑重承诺:
    在质检站的检测活动中贯彻质量方针,充分尊重客户的权益,科学、公正、及时地为客户提供充分满足其需求和期望的优质服务。






 




  质检站公正性声明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质检站”)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认可的专职检验机构,承担全省农业机械产品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新产品鉴定等各类检验任务,向社会提供公正检验数据。为了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特作如下声明:
    一、“质检站”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属第三方公正检验技术机构。检验工作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检验标准为依据,以科学数据作判定,决不弄虚作假。
    二、“质检站”的质量方针是“公正、科学、廉洁、优质、高效”。检验工作符合“质检站”认可的各项要求,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质检站”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三、“质检站”建制独立,对外独立行文和开展检验业务。采取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其检验结果不受任何行政、经济和其它方面的利益干预。
    四、“质检站”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技术资料的保密制度,保护产品的技术机密和所有权,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失和侵犯。
    五、“质检站”不参与企业的竞争,不从事所检产品的技术开发和联合开发。“质检站”人员不在企业兼职,不搞任何有损检验公正性的活动。
    六、“质检站”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工作纪律,严守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和玩忽职守。不得收受被检单位的礼品、礼金和馈赠。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声明敬请有关单位监督。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于1958年由省政府批准建立,现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是社会公益性技术服务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农业机械产品的科研成果鉴定、新产品鉴定、产品鉴定、推广鉴定、技术水平查新、质量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检验;受理省内农业机械产品的投诉、咨询服务及司法鉴定;负责对列入我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进行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承担农业机械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手段、试验方法的研究及标准的制修订等工作任务。

 

站区占地面积2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21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50万元,拥有播种机排种性能试验室、场上作业机械试验室、拖拉机PTO试验室、柴油机试验室、农用汽车室内检测线、摩擦材料试验室、V带试验室等14个国内先进水平的试验室。全站在职职工83人,研究员2人,高级工程师26人,工程师11人,具有较强的检测能力和技术力量。

建站47年来,先后承担了部、省级鉴定课题2622项;技术水平查新156项;制修订国家和农业行业及地方标准150个;解决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120起。为我省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以及控制生产、流通领域的农机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此,连续多年被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机械工业局等单位评为先进集体。1993年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单位和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1994年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业机械质量监督先进单位;1996年被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授予先进单位;1999年被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全省打假先进单位。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开始了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我站将本着立足农业,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技术进步的宗旨,以科学、公正、廉洁、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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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黑龙江省农机鉴定站 承办:黑龙江省农机鉴定站科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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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njjdz@vip.hl.cn 传 真:0451-5379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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