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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行署)文化局、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厅局:
根据省人事厅黑人发[2003]4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做好我省艺术(含群文)、文博图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要求
1、艺术(含群文)、文博图系列任职资格条件必须执行《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1]92号文件,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我们经省人事厅同意对《评审标准》中艺术、文博图评审标准的不尽合理之处作了几点修改,修改内容见附件2)。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在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学历、资历的前提下,助级任职时间必须达到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确定的年限。
3、凡《评审标准》中有外语要求的,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都需要参加国家命题、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其中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国家或省内合格标准,考试不合格者不能申报相应职称;从今年开始省内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均两年内有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要求仍执行黑人办字[2000]68号文件规定;计算机考试成绩要求按黑人函[2001]299号文件中的第五条执行。
对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者和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可免于计算机考试。
4、对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申报程序按黑人办字[2003]46号文件中的第五条执行。
5、今年拟申报各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过全省200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复审登记,《资格证书》贴有2002年度验讫小票的,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
6、凡属晋升艺术系列(含群文)、文博图系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和学历破格人员,必须参加艺术系列(含群文)、文博图系列评委会组织的答辩,答辩合格者方可参评,晋升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高(中)级学历破格的答辩同时进行。
7、只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即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对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一致的,须按黑人办字[1992]9号和黑人办[1999]96号文件规定,接受相应层次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方可按后取得的学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过去下发的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问题,按黑人发[2003]46号文件精神办理。
如因非典型肺炎影响不能按期进行时,再另行通知。
二、材料要求及说明
1、统一上报参评人员信息盘(省直厅局代码、地市代码、单位代码必须齐全),并打印上报《黑龙江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拟评(审)人员名册》,表中项目必须填全,不得漏项,从事专业必须写明具体专业,各单位必须以组织名义统一上报评审材料,评委会不接待以个人名义上报的任何材料。
2、晋升人员参评材料,详见《材料目录》(附后)。
3、有效的毕业证书(学历破格人员须提交《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最低学历毕业证书)。
4、经省人事厅验讫的专业资格证书。
5、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6、同级改职、博士后人员、学历破格人员、流动及集体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审查后的《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审定表》、《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流动人员审查表》和《集体事业单位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夹在评审表的主表中)。
7、外语成绩证(或免试证明)、计算机成绩证粘贴在评审表的规定栏内。
8、粘贴外语成绩证(或免试证明)、计算机成绩证的评审表作为主表在表的右上角用红笔标明主表字样。
9、每位申报人员必须概括300字左右的主要业绩材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获奖、著作、论文等业绩情况形成打印的文字材料一式一份夹在评审表的主表中。
10、评审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封底须标明单位和姓名,材料袋超过两袋的须装入一个大袋并在大袋外标明单位和姓名,材料目录贴于材料袋正面。
11、评审费:高级160元,中级 110元,晋升正高和学历破格答辩费为100元(所有费用在上报评审材料时一并交齐)。
三、呈报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 7月21日-7月29日
地点:黑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506室)
联系人:杨 帆 联系电话: 0451-2640335
(请各地按要求集中统一上报评审材料)
四、晋升正高、学历破格答辩的时间、地点
时间:8月2日上午9时
地点: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原省文艺干校,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街21号)
联系电话:0451-2640335,0451-6370504
联系人:杨 帆
五、退返评审材料和评审表的时间和要求
请各市(行署)文化局、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厅局于2003年8月13日(8月6日高评会结束后一周内)前将高级参评人员的评审
材料取回,于省人事厅审核结束后将高级参评人员的评审表、聘任书和有关材料取回,于9月底中级评委会结束后将中级参评人员的所有材料取回,苦过时不取,材料丢失责任自负。(另外,我处还存有部分往年的参评材料和审批后的评审表,请各有关单位速来取走,否则,材料丢失责任自负。)
附件1、《材料目录》
附件2、《黑龙江省文化厅对修改评市标准(黑人发[2001]92号)的几点修改意见》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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