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信息

黑农委人函[2005]17号

关于委直事业单位兑现专业技术

职务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委委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人发[2004]56号文精神,从2004年起,对事业单位按财政拨款渠道实行分类管理。为做好各类事业单位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类事业单位
   (一) 从今年起,这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不再使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手册》,全部实行微机管理。
   (二) 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程序是:直属各单位依据调整后的结构比例,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开展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并将聘任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委人事处。委人事处汇总后到省人事厅职称处核定岗位数额,各单位再办理兑现工资手续。
   (三) 各单位需要核定空岗时,应向人事处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1、 核定自然减员空出的岗位,需提交离休退休人员审批表,或省编委办出具的调出、死亡人员减编通知单。
   2、 核定特殊人才空出的岗位,需提交国家批准的暂缓离退休人员审批文件,或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审批文件,或博士生导师审批文件及招生计划(含被批准延聘人员审批表),或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申报人员审批表。
   (四) 各单位需要更新数据库中的有关信息时,应向人事处提交相应有效的证件(包括:毕业证书或任职资格证书等)。后调入人员应提交省编委办的《机构编制管理证》、个人基本信息(见附表)和任职资格文件。
   二、 财政部分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类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聘任办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程序是:各单位依据调整后的结构比例,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开展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并将聘任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委人事处,经委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各单位再办理兑现工资手续。
  专业技术人员兑现工资的时间,从单位下发聘任文件下月起执行。跨年度的聘任文件无效。
   附:个人基本信息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人事处
                 二〇〇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