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工人管理信息

关于在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03
年度工人岗位培训和农业特有
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通知



农委机关各有关处、室、办、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200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按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的时间安排进行。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必须同时取得由省人事厅组织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才能在省人事厅核定的各单位的技术工人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聘任,被聘任的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现就做好我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岗位培训和部分单位农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由于各单位的报名已经结束,请各单位持《工勤人员岗位培训名册》和《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名册》(已于2003年3月在农网发出)及费用于2004年1月8日前到农委310房间报名、取书、表及准考证等。准考证既是培训时的听课证,同时,在考试时必须同身份证一同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岗位培训、考试;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考试的地点、时间及考场的安排见准考证,如有变化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时间安排在培训时通知。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是我们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继而经过聘任工作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各项待遇,是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和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领导给予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近期的各项工作,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的时间,人事部门及具体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起责任,无论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多与少都要认真组织,确保没有人员漏报,确保申报人员都要符合条件,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工作的按时完成。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人事处
                     200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