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信息

 

关于2008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及省直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事局、农委、农机局、水产局、畜牧局,省农垦总局、省畜牧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 (黑人发[2008]82号)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含农艺、农机工程、水产工程、畜牧、兽医和农村能源工程专业)及省直单位农业系列中级(含农艺、农机工程、水产工程、畜牧、兽医和农村能源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时间计算问题
  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年限的计算仍截止到8月31日,核准任职资格时间从9月1日算起。
  二、关于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的要求
  “绿色通道”政策是为做出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的。为此,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掌握,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推荐,绝不能迁就照顾。凡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的,必须是对本地区、本行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申报人员需填写《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一式三份)由各地、市人事部门审查,同级政府出具报告,附本人业绩成果佐证材料,于8月1日前报省人事厅职称处,经省人事厅审查同意后按时提交本评委会。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不执行“绿色通道”政策。
  三、有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要求
  今年对职称外语、计算机的要求仍按省人事厅黑人发〔2007〕49号、黑人发〔2007〕50号和黑人函〔2007〕87号文件规定执行。鉴于今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方式的变化,进一步明确:凡参加全国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人员,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国家级合格成绩的,仍按黑人发[2007]50号文件第一条第(五)款执行,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省级合格成绩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考试成绩的,均可评聘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原省里组织计算机考试已取得成绩的,其成绩使用期限不变。
  四、学历破格人员评审问题
  学历破格晋升人员必须先进行答辩,答辩不合格的不予评审。由答辩人提供1篇近期发表的自著本专业学术论文(上报评审材料时提供答辩论文原件及一式三份的复印件),就有关学术及专业技术问题向专家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同级改职问题
   同级改职人员必须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具备拟改职称系列《评审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申报人员需提交原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原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同时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报市(地)人事局或省直属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本评委会。
  六、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黑人发[2007]192文件规定,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含符合学历破格条件人员),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需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否则不能申报。
  七、呈报、取回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须呈报的材料
  1、各地、各单位按申报人员所属专业分类汇总、打印上报省人事厅统一样式的《拟评人员名册》一式二份。
  2、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提交市(地)人事局或省直属主管部门按照省人事厅编制下发的职称管理软件录入并生成的上报软盘。
  3、《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作为主表,贴职称外语、计算机知识考试成绩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原件;其余为副表,贴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由申报者本人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并按表中项目要求表达完整,不得复印、打印,不准加附页。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一份。统一使用A4纸、正文为仿宋体4号字,标题为“XXX 同志业务工作总结”(宋体3号字)。内容限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不超过1000字,只限一页。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总结中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有效的毕业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文(全民事业单位需提交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有效科技成果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译文等原件。
  7、破格、同级改职、流动人员及集体事业单位晋升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审查表》一式二份(附在《评审表》主表内)。
  8、《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打印稿高级12份、中级8份。统一使用A3纸并横向打印。
  (二)有关要求
  1、层层把关,切实保证质量。一是基层单位要把好推荐关,做到民主、公正、真实、齐全,认真执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推荐程序。“五公开”指:职称有关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一展示”指: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一答辩”指:单位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答辩。没有履行上述程序的推荐结果无效。二是主管部门要把好审核关,做到不符合条件、不符合手续的要坚决退回,特别是对有举报信件的申报人员,在问题没有查清之前不能上报。
  为认真贯彻评聘分开有关政策,按照评审标准的要求,凡晋升上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
  2、送评委会的材料要清晰、准确、齐全、手续完备,尤其是《评审表 》、《拟评人员名册》及《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的填写不得漏项。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评委会不予受理。例如,证件不全或无效的,无外语或计算机成绩单或成绩无效的,基层无推荐意见票的,基层单位无考核或考核不达标的,破格、改职、流动、集体事业单位人员无《审查表》的,获奖论文有证书而无文稿的,上报软盘录入不准确等等。
  3、拟晋升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对弄虚作假人员,一经发现,除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外,两年内不许申报晋升。同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4、省农业技术高级评审委员会接收及返还评审材料只对各市地的人事或农业、畜牧、农机、水产、兽医等主管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的人事部门,请各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并在规定的时间统一上报和取回。凡不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或取回或属个人报送、取回评审材料的一概不予受理。
  5、呈报材料时间2008年8月25日-9月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取材料时间为2008年9月16日—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地及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后附具体时间表统一组织报送及取回材料。
  6、呈报及领取材料地点:黑龙江农业信息中心会议室(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一楼)
  7、黑龙江省农业技术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有关要求将通过黑龙江农业信息网(http://www.hljny.cn)及时发布,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通过黑龙江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ljrstbb.gov.cn)向全省公示一周。请各市(地)、县(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及申报人员注意查看,本评委会不再另行通知。
  8、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问题,按黑人发[2008]82号文件精神办理。
  联系人:张亚辉  电话:0451-82606894
  E-mail: zyh@ hljny.cn
  附:1、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2、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3、评审材料报送及取回时间表
    4、呈报材料目录
    5、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拟评(审)人员名册
    7、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
    8、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
    9、流动人员审查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