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 2006 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黑人发〔 2006 〕3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到文件后立即组织传达,在本人自愿申报的前提下,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进行推荐,并将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于 2006年1月20日前报委人事处。 联 系 人:张亚辉 联系电话: 82606894 附件:黑人发〔 2006 〕3 号文件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人事处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