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队伍建设管理信息
 

黑农委人函[2008]3号

关于推荐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

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黑人发[2007]1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本单位2008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选拔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过程中,要严格按《通知》所要求的选拔原则、条件和程序进行。在选拔中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要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单位领导要集体研究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农委人事处。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要从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推荐。
   2、报送材料。除《通知》所要求的上报材料外,需有单位推荐报告,说明推荐人选的选拔程序、公示情况、申报等级等。
   3、报送时间。材料收取时间为2008年2月18日至2月25日,请各单位务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魏建红,联系电话:0451-82622071。
   4、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工作,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申报材料要做到内容符合要求,全面准确,格式规范。
   附件: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黑人发[2007]197号)
                     省农业委员会人事处
                       200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