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黑龙江省稻米市场综述
10月中旬黑龙江省水稻收割全面结束,还有少数地区正在水稻脱粒,随着新稻上市量逐渐扩大,市场新陈稻米交替时期也基本结束,到下旬新稻米已基本占居全省市场,并有批量销往关内及南方销区,但整体收购数量不大,市场交易维持在较平淡的状态。新水稻收购价格由上中旬有所回落,到下旬止降开始缓慢回升,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水稻收购价格上涨比较明显,目前水稻收购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0.20元/公斤左右,同时部分地区稻农销售水稻也比较积极,其他地区比去年同期上涨0.10元/公斤左右,但稻农销售水稻积极性并不高。各地大米出厂价格上中旬也是同样随着水稻收购价格走低而下降,但下旬大米出厂价格止跌趋稳,部分地区出厂价格略有回升。
自10月份以来,全省整体收购水稻比较平淡的主要原因是,大米市场需求和价格较为低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入市收购尚未展开,其他收购主体观望、谨慎心态增强,没有销路的收购企业更不敢盲目收购水稻,致使水稻购销高峰也未形成。各地仍有小批量的水稻收购活动,主要是当地稻米加工企业比较活跃,但由于大米市场需求不旺,价格呈弱市行情,及收购资金紧张等问题,整体收购数量有限。此外,稻农惜售心理依然存在,其原因是政策的支持,水稻价格底部已经形成,稻农心理有底,今年水稻质量又普遍好于往年,初步测算一、二、三等占80%以上,稻农期盼粮价高,受近两年水稻销售价格先抑后扬的影响,稻农拖后卖粮心里浓厚。
中下旬,黑龙江省部分地区收购水稻活动相对活跃,一是有国储水稻轮换任务的粮库,在一些区域展开水稻收购入库;二是有较大型稻米加工企业随贷款资金的到位,开始收购水稻增加库存;三是水稻收购价格比较低,数量又比较集中,交通相对便利的一些地区,同时今年新水稻上市后价格较高,加上还贷款或急于用钱,部分稻农卖粮较为主动。
进入10月份以来,黑龙江省各地开工生产的稻米加工企业明显增多,由于市场需求较为平稳,加上收购资金有限,市场大米价格弱市及收购水稻价格相对较高,企业也限量收购水稻和加工大米,整体大米出厂价格较为稳定,部分地区由于大米出厂价格上调,大米走货较慢。一些大中型稻米加工企业发往关内及南方销区市场的大米数量较月初有所增加,但整体外销数量依然有限,发往销区大米的数量受到制约的主要原因,是南方产区新季粳稻米上市量不断增加,对黑龙江的稻米需求相应减少,同时还受大米水分偏高,不宜南方销区大量储存,铁路运输紧张等因素的影响。
预计,近期黑龙江省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随着国家临时储备水稻收购库点即将展开收购,加上国储和省储水稻轮换任务的开始,将提振水稻主产区购销活跃,同时其他粮食收购主体在运输补贴政策的吸引下,积极寻找贸易伙伴,将步入水稻收购市场的行列里来,将进一步促进水稻市场收购活跃,但水稻收购价格将在国家临时储备水稻收购价位上运行,整体价格不会有较大波动。后期黑龙江省水稻市场随着收购主体的增多,市场将形成竞争收购的态势,部分地区收购价格可能有小幅上涨。关键还要看国内销区大米市场需求与价格走势,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情况。
二、黑龙江省部分地区稻米市场行情
本月,哈尔滨地区新水稻收购平淡,整体收购价格比较稳定,部分地区价格有波动,水分为15-16%,出米率为68-70%。其中:五常水稻收购价格在1.90元/公斤,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周涨0.04元/公斤,新大米出厂价在2.90-2.96元/公斤,价格基本稳定;依兰水稻收购价格在1.80-1.86元/公斤,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周略有上涨,新米出厂价格在3.10-3.20元/公斤,价格基本稳定;延寿水稻收购价格为1.84元/公斤左右,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周涨0.04元/公斤;方正水稻收购价格为1.80元/公斤,与上月末基本持平,新米出厂价格在3.10元/公斤,与上月基本持平;依兰水稻收购价格为1.80元/公斤,比上月末降0.06元/公斤,与上周持平,新米出厂价格在3.00元/公斤左右,与上月基本持平。
本月,齐齐哈尔地区新水稻收购比较平清淡,部分地区收购价格有所上涨。其中:齐齐哈尔周遍地区新水稻收购价格长粒为1.82元/公斤左右,圆粒为1.79元/公斤左右,水分为15%,出米率在68-70%;龙江新水稻收购价格长粒在1.76-1.78元/公斤左右;依安水稻收购价格为1.70元/公斤;甘南水稻收购价格为1.74元/公斤。
本月,牡丹江地区新水稻收购比较清淡,收购价格较为平稳,其中:林口收购长粒水稻价格为1.66-1.68元/公斤,圆粒为1.64元/公斤;海林稻米加工厂收购水稻价格长粒为1.70元/公斤左右,水分均为15%,新米出厂价格长粒为2.60元/公斤,圆粒为2.56元/公斤;东宁稻米加工企业收购水稻价格长粒1.72-1.76元/公斤,水分为15-16%,出米率为62-63%。
本月,佳木斯地区新水稻收购活动略显活跃,价格震荡小幅上涨,水分在15-16%,出米率在68-70%,局部地区大米出厂价格有所下降,其中:佳木斯周边地区新水稻收购长粒价格为1.80元/公斤左右,圆粒为1.70元/公斤左右,价格均比上月末涨0.08元/公斤,新米出厂价格长粒在2.76-2.80元/公斤,圆粒为2.72元/公斤,基本稳定;建三江收购新水稻价格在1.70元/公斤左右,价格比上月末涨0.06元/公斤;富锦新水稻收购价格为1.70元/公斤,比上月末涨0.08元/公斤;桦川新水稻收购价格圆粒在1.68元/公斤,长粒为1.76元/公斤左右,均比上月降0.04-0.07元/公斤,与上周持平,新米出厂价格圆粒在2.56-2.58元/公斤,长粒为2.70元/公斤,均比上月降0.10元/公斤。
本月,绥化地区新水稻收购比较平淡,收购价格上涨,其中:庆安稻米加工企业水稻收购价格长粒在1.88元/公斤,比上周涨0.08元/公斤;圆粒水稻在1.84元/公斤,比上周涨0.08元/公斤;长粒米出厂价2.80元/公斤,比上周涨0.10元/公斤,圆粒米出厂价格为2.66元/公斤,比上周涨0.06元/公斤;庆安国有粮库收购水稻,到库价格圆粒为1. 75元/公斤,长粒为1.78元/公斤,质量均为国标三等,水分为15%;绥棱新水稻收购价格为1.74元/公斤左右,;水分为15-16%,出米率为70%;海伦水稻收购价格为1.81元/公斤。
本月,鸡西地区新水稻收购数量有所增多,收购价格稳中有涨,水分为15-16%,出米率为68-70%,大米出厂价格较为稳定。其中:鸡西水稻收购价格在1.76元/公斤,新米出厂价格在2.64-2.66元/公斤,虎林收购水稻价格为1.74元/公斤;鸡东新水稻收购价格为1.78元/公斤左右;密山新水稻收购价格在1.78元/公斤左右,新米出厂价格在2.74元/公斤。
本月,鹤岗地区新水稻上市,收购数量不多,价格稳中有涨,其中:绥滨新水稻收购价格为1.70元/公斤左右,比上周涨0.10元/公斤,水分为15-16%,出米率为68%以上。
本月,双鸭山地区新水稻成交量略显增大,收购价格上涨,出米率为68-70%,水分为15-16%,大米出厂价格比较稳定,其中:友谊新水稻收购价格为1.70元/公斤左右;宝清新圆粒水稻收购价在1.70/公斤左右,新长粒水稻收购价在1.72元/公斤左右,新米出厂价格圆粒为2.70元/公斤,长粒为2.80元/公斤;饶河新水稻收购价格为1.62元/公斤左右。
三、黑龙江省部分大米批发和集贸市场行情
本月,黑龙江省各地大米批发和集贸市场新米全面上市,供给充裕,而消费需求平稳,但集贸价格比较稳定,批发价格有所下降。其中:
金谷粮食批发市场大米平均价格为3.65元/公斤,价格比上月基本持平;信义粮油批发市场大米平均价格为2.70元/公斤;哈达粮食批发市场大米平均价格为2.70元/公斤,均比上月末降0.20元/公斤。
全省各地集贸大米市场供给充足,价格保持稳定。其中,哈尔滨市:一等为3.20元/公斤,二等为3.00元/公斤,均与上月末持平;齐齐哈尔市:长粒米为3.20元/公斤,圆粒米为3.00元/公斤,均与上月末持平;牡丹江市:一等为3.00元/公斤,二等为2.80元/公斤,均与上月末持平;佳木斯市:长粒米为3.40元/公斤,圆粒米等为3.20元/公斤,均与上月末持平;大庆市:一等为3.10元/公斤,二等为3.00元/公斤,均与上月末持平;双鸭山市:一等为3.40元/公斤,二等为3.20元/公斤,均与上月末持平;绥化市:一等为3.00元/公斤,二等为2.80元/公斤,均与上月末持平。
目前,黑龙江省各地市场新米上市明显增多,但大米价格保持稳定,市场上大米价位较多,主要是大米品种、品牌、包装、加工及销售等方面的差异。预计,近期黑龙江省随着新米上量的不断增加,消费需求依然平稳,各地零售市场大米价格整体以稳为主,有些大米品种价格有小幅下降的趋势。后期大米市场行情仍将以平稳运行,主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加强,今年国内稻谷产量又获丰收,而且储备能力进一步增强,供求偏紧状况明显改善,但优质品种大米价格有小幅上扬的动力,主要是产量依然较低,消费需求增长仍呈强势。
四、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稻谷竞价交易情况
10月31日哈尔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受黑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举办“2008年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本次交易共上市2006年生产的稻谷约10万吨,实际成交量为1.81万吨。最低成交(底价)为1640元/吨,最高成交价为1680元/吨,平均成交价为1666元/吨。
五、国家政策支持,提振黑龙江省市场水稻购销活跃
为加强粮食市场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最近国家实施临时存储稻谷政策出台。政策规定,国家将在黑龙江省收购今年新产水稻240万吨,收购价格为1.84元/公斤(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的差价均为0.04元/公斤,不符合标准的粮食将不被收购。政策执行时间到2009年3月末结束。政策的执行主体之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正在我省粮源比较集中的地区布设收储库点,近日将挂牌收购。
随后国家有关部门又公布,从11月1日起,企业采购东北三省大米(水稻)运费将获补贴政策。运费补贴期限为2008年11月1日起开始发运,至2009年4月30日到达。从黑龙江、吉林、辽宁购买并外运水稻的,省间运输为铁路直达的,每吨分别补贴120元、60元、20元;省间运输为铁水联运、公水联运或公路直达运输距离超过500公里(含500公里)的,每吨分别补贴280元、160元、80元;公路直达运输距离短于500公里的,每吨分别补贴140元、80元和40元。补贴粮食数量,以到货数为准。其他运输方式无运费补贴。
预计上述政策的出台,将对粮食市场起到有力的引导作用,稳定和拉动我省的粮食市场价格,有利于农民余粮的顺畅销售。同时鼓励销区企业积极到东北产区采购稻米。为促进水稻购销、稳定水稻市场价格,国家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引导和帮助农民销售新季商品粮。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对于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粮农收益从而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意义十分重大。(哈尔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信息部王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