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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央1号文件 农民增收的政策保障

  拓宽增收渠道

  1号文件 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

  解读 开拓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空间,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推进“一村一品”,扩大畜牧、水产和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要继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积极培育名优产品,加快建设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形成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1号文件 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解读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将壮大县域经济写入中央文献。2006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扩大农民转移就业空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夯实县域经济的基础;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转变机制和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规划指导,把小城镇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平台;着力破除体制性障碍,加快投资、财政等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

  保障务工农民权益

  1号文件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解读 加强务工农民的权益保障,逐步增加务工农民收入,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鉴于不同行业和工种之间劳动强度差异较大,在合理确定地区性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推行行业性、工种性最低工资标准。

  为从根本上解决务工农民工资拖欠问题,必须加快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务工农民最集中、工资拖欠现象最严重的建筑行业,应先行全面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提取工资保障金,存入政府监管的银行账户。

  1号文件 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

  解读 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关键是要加大工作和执法力度,争取尽快覆盖到所有企业及职工。当前尤其要加快推进务工农民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

  尽快解决务工农民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应在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为务工农民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应根据务工农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医疗保险起付线、个人自付比例、等待期、住院押金等政策,使务工农民更容易享受到有关待遇。

  支农补贴再增加

  1号文件 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

  解读 加大对农民“三项补贴”政策的执行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粮食直补力度,扩大粮食直补资金规模,13个粮食主产省的直补资金规模要达到本省粮食风险基金的50%,预计增加10亿元,其他地区也要适当增加粮食直补资金的规模。二是继续实行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补贴资金规模不减少,并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三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将增加1倍,同时,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明确补贴机型和重点。

  扶贫开发再加强

  1号文件 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解读 要紧紧瞄准贫困群体,规划的实施要从最困难的村开始,项目受益对象要从最贫困的农户开始。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努力整合不同渠道进入贫困地区的资金用于整村推进。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帮扶的力度,确保每个实施规划的村都有部门挂钩,都有干部帮扶。

  《人民日报》 (2006年02月25日 第二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徐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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