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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按每年省里确定重点推广项目实行《黑龙江省丰收计划奖励办法》
办事程序(或办事程序流程)
每年12月1日至20日,由各市(地)农业委员会统一组织申报,项目必须具有市、县农业推广部门的推广计划,全面完成任务,完成人名单无争义的。申报时,需据实填写“黑龙江省农业丰收奖申报书”,一式十一份,并附3.5寸软盘,市(地)农委填写审查意见
办事标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办事结果
达到项目实施的牵动作用和辐射作用,一方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另一方面加快农业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办事时限
每项目从下达,运作时限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