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省各地搞好农村土地承包、转包、转让、入股、租赁等项工作。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或办事程序流程)
每年年初指导各地搞好承包合同的签订和签证,对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与仲裁。年终指导各地搞好合同的兑现。
办事标准
合同兑现率达到85%以上。
办事结果
今年合同兑现率争取达到75%以上。
办事时限
每年底完成合同的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