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
办事程序(或办事程序流程)
举报或检查(案源)→立案调查→依法审核→如正确为合法行政行为;如错误为错案,进行错案追究;如不做为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罚。
办事标准
依照法定程序及法律、法规规定。
办事结果
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告知监督结果和处理意见。
办事时限
10日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