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制定农业标准化实施意见
2002-5-15 13:14:00(大连农业网)
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意见》,提出要经过3到5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框架。
具体内容是:瓜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和其他优质专用产品依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的达到50%左右;强制性标准得到全面实施;在农业行业和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树立起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不断提高我省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农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培育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出口基地、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使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有明显提高。
《意见》确定了我省推行农业标准化的工作重点,要求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
农业标准化的组织实施,将从“菜篮子”产品、名特优产品、出口创汇产品和优质专用农产品抓起,逐步向大宗产品扩展;从放心农产品抓起,在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的基础上,逐步向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方向发展;从示范基地抓起,逐步向面上拓展。推行农业标准化要抓好关键环节。生产环节,重点加强标准化技术的推广,严格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操作水平;加工环节,要严格质量监控和检验把关,提高加工、保鲜、储运和包装质量,提高产品档次;流通环节,要加强监控,逐步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行优质优价政策。
积极推行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认证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要从产品产地抓起,在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的基础上,对即将上市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切实把好市场关,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指定市场或专营区。鼓励和提倡建设优质农产品专营市场,在超市设立专营柜,或设立专卖店。(滕敦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