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柞蚕种茧质量标准
DB23/T806—2004
前 言
为适应我省柞蚕生产发展的新需要,使柞蚕种茧的生产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加速我省柞蚕业向质量效益型方向的发展,特重新修改了一九九六年我省制定的《柞蚕种茧》地方标准,并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蚕蜂技术指导总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基正 高 清 赵 炜 孟 刚 赵宇昕 马睿 韩艳静 杨万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柞蚕种茧的质量标准、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标志、标签、运输和储存。
2 定义
2.1 种茧:指用来生产种卵繁殖下一代的蚕茧。
2.2 全茧重:指用等量雌雄茧重之和除以总茧数所得的商。
2.3 茧层重;指茧层的重量,包括茧层、茧衣和茧蒂的重量。
2.4 千粒重:指抽检1000粒种茧的重量。
2.5 茧层率;指茧层重占全茧重的百分比。粒数:母种以单蛾计,原种以平均数计。
2.6 保育母种:指蚕种生产单位作为继代和生产繁育母种用种。
2.7 繁育母种;指生产原种用种。
2.8 原种:指生产普通种用种。
2.9 普通种:指生产原料茧用种。
2.10 健蛹率:指茧蛹总数中健蛹所占的百分比。
2.11 蛹期微粒子病率:微粒子病蛹个数占样蛹粒数的百分比。
2.12 雌蛹率:雌蛹个数占样蛹粒数的百分比。
2.13 死笼率:指死笼茧数占样茧数的百分比。
3 柞蚕种茧质量标准
柞蚕种茧分母种、原种、普通种。
3.1 柞蚕母种分保育母种、繁育母种;原种分一等原种、二等原种。
3.2 以种茧健蛹率、蛹期微粒子病率、雌蛹率、死笼率、全茧量、茧层率等主要指标为依据进行分级分等。见(表1)。
表1
柞蚕种茧分级(等)
|
|
母种
|
原种
|
普通种
|
|
保育母种
|
繁育母种
|
一等原种
|
二等原种
|
|
健蛹率(%)
|
≥96
|
≥96
|
≥93
|
≥90
|
≥87
|
|
微粒子病率(%)
|
0
|
0
|
≤2
|
≤3.5
|
≤4
|
|
雌蛹率(%)
|
≥40
|
≥40
|
≥40
|
≥40
|
≥40
|
|
死笼率(%)
|
≤3.0
|
≤3.0
|
≤4.0
|
≤5.0
|
≤6.0
|
|
全茧量(g)
|
≥9.0
|
≥9.0
|
≥8.0
|
≥8.0
|
≥7.5
|
|
茧层率(%)
|
≥10
|
≥10
|
≥9.5
|
≥9.5
|
≥9.0
|
4 蚕种茧质量检验
4.1
检验规则
同级同品种(杂交组合)同一放养人为一个抽样单位,统一编号,多点随机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有效。
4.2 检验方法
4.2.1 报检
蚕种生产单位对在蚕期检查已获准验证的种茧进行选茧,自检结束后,向蚕种质量检验部门申请报检。
4.2.2 检验项目与程序
柞蚕种茧蛹期检验的项目为薄茧、全茧量(干粒重)、茧层率、雌蛹率、死笼率、健蛹率、微粒子病率等七项。
通过上述内容检验,合格者由检验单位签发种茧标签(合格证)(表2)和柞蚕种茧验质单(表3),明确验质结果和处理意见,一式三份,分送受检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检验单位存档一份。
表2
种茧标签(合格证)
|
放养人:
品种:
等级
健蛹率:
%
千粒重:
%
雌蛹率: %
微粒子病率:
%
种茧数量:
万粒
主验员:
检验单位:
年 月 日
|
表3
柞 蚕 种 茧 验 质 单
受检单位:
年 月 日
|
放
养
人
|
品
种
|
区
号
|
种
级
|
毛
茧
总
数
|
种
茧数
量
|
千
粒重
|
检验粒数
|
雌
蛹
|
雄
蛹
|
全茧重
|
茧层重
|
茧层率 %
|
缩膛蛹
|
外伤蛹
|
畸
形蛹
|
死
蚕
|
死
蛹
|
缺食蛹
|
感温蛹
|
嫩
蛹
|
点线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