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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菜(瓜类蔬菜)通用技术条件
2008-05-14    

净菜(瓜类蔬菜)通用技术条件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5试验方法............................................................................. 3

6检验规则............................................................................. 4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莺、李海梅、何胜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净菜(瓜类蔬菜)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净菜(瓜类蔬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菜用型净菜
(瓜类蔬菜),包括黄瓜、南瓜、冬瓜、苦瓜、丝瓜、西葫芦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DB23/T 1001  净菜加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净菜(瓜类蔬菜)

净菜(瓜类蔬菜)是指新鲜菜用型瓜类蔬菜经过分级、整理、清洗、修整、杀菌、去皮、切分、护色保鲜、包装等处理,经冷藏运输而进入超市冷柜销售的生鲜蔬菜,可食率接近100%,可达到直接烹食或生食的卫生要求。瓜类蔬菜可以分为菜用型瓜和果用型瓜两大类。菜用型瓜类是以熟食为主的瓜类蔬菜。如黄瓜、南瓜、冬瓜、苦瓜等;果用型瓜类即以作水果食用为主的瓜类。如西瓜、甜瓜等。

3.2  

同一品种

表面特征及生物学特性相同,遗传性状稳定的一类瓜类蔬菜群体。

3.3  

整齐度

同一批产品在形状、大小相对一致的程度。

3.4  

粘连

二片(块或条)以上切割净菜(瓜类蔬菜)粘在一起。

3.5  

冷害

净菜(瓜类蔬菜)在冰点以上不适低温中发生的生理病害。


3.6  

冻害

净菜(瓜类蔬菜)在冰点或冰点以下低温环境中组织冻结,无法缓解所造成的伤害。

3.7  

异味

除瓜类蔬菜特有的滋气味外的气味和味道。

3.8  

机械伤

因机械外力造成的损伤。

3.9  

病虫害

因病原菌侵染或害虫取食而影响净菜(瓜类蔬菜)的外观及食用品质等经济性状的危害。

3.10  

腐烂

因病原菌侵染导致的变质、发霉现象。

3.11  

新鲜

基本保持采摘状态,不脱水,果皮不皱缩。

3.12  

成熟适度

果实充分长成,果肉中未呈现木质脉径。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净菜(瓜类蔬菜)感官要求

项目

感官要求

未切割净菜(瓜类蔬菜)

切割净菜(瓜类蔬菜)

组织状态

属于同一品种,成熟适度,新鲜,瓜形、瓜色良好。

块状、片状、条状或该品种应有的整形状。各种形态应基本完好,同一品种的产品厚薄基本均匀且基本无碎屑,不粘连。

清洁

表面不附有任何污物和其他外来物

腐烂

异味

冷害及冻害

病虫害

机械伤

限度

机械伤、病虫害、腐烂、异味、清洁为主要缺陷。每批样品中除主要缺陷外不符合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率不得超过1%。

规格

规格用整齐度表示,同规格的样品其整齐度≥90%。

 

4.2 卫生要求

4.2.1 农药残留量要求

按GB 2763规定执行。

4.2.2 污染物限量要求

按GB 2762规定执行。

4.2.3 即食净菜(瓜类蔬菜)细菌总数≤5×104cfu/g;非即食净菜(瓜类蔬菜)细菌总数≤5×105cfu/g。

4.2.4 即食净菜(瓜类蔬菜)大肠菌群≤90MPN /100g;非即食净菜(瓜类蔬菜)大肠菌群≤150 MPN /100g。

4.2.5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的检测

5.1.1 组织状态、清沽、腐烂、冷害、冻害、病虫害及机械伤害等,用目测法鉴定。病虫害症状不明显而有怀疑者,应用刀剖开检验。如发现内部症状,则需扩大一倍样品数量。

5.1.2 整齐度检测

净菜的整齐度用一个批次中样品的平均质量在X1±10%)范围内的数量占所检测总量的百分率表示。将每个包装内的样品平铺,用四分法随机抽取样品,用台秤称量每个样品的质量,按式(1)计算出样品的平均质量():
           

               


    式中:

--样品的平均质量单位为克(g);

--单个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所检样品的总数。

 

                        

式中:

--平均质量在X(1±10%)范围内的数量;

--批次净菜平均质量在X(1±10%)范围内的百分率,%.

5.1.3 味道的测定

鼻闻、口尝,有无异味。

5.2 卫生要求的检测

5.2.1 农药残留的测定

按GB 2763规定执行。

5.2.2 污染物残留量的测定

   按GB 2762规定执行。

5.2.3 菌落总数

    按GB/T 4789.2规定执行。

5.2.4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的规定执行。

5.2.5 致病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按GB/T 4789.4GB/T 4789.5,GB/T 4789.10,GB/T 4789.11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当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或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也应进行形式检验。

6.1.2 交收检验

表1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指标、标志和包装。

6.1.3 组批

以同产地、同规格、同一生产日期、同一品种、相同进货渠道的净菜(瓜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抽样方法

6.2.1 每批次需随机取样,抽样方法按GB/T 8855的有关规定执行。抽检包装产品(木箱、纸箱、袋装)为100件抽取3件。在100件以上,以抽取3件为基数,每增加100件,抽样数量增加1件,不足100件以100件计。抽检散装产品,每批产品最小取样量不少于2Kg。

6.2.2 抽样同时进行检重,每一包装内的净菜净重不得低于包装标志的重量。

6.2.3 检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符,凡与实货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6.3 包装检验

按本标准7.2规定执行。

6.4 判定规则

6.4.1 每批受检净菜(瓜类蔬菜)抽样检验时,对不符合感官要求的样品做各项记录。如果一个单位的样品同时出现多种缺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残次品计算。不合格品的百分率按式(3)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式中:

—单项不合格百分率,%;

—总不合格率,%;

—单项不合格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检验样品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各单项不合格百分率之和为总不合格百分率。

6.4.2 限度范围:每批受检样品,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如每袋、每箱)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得超过所规定限度。

如同一批次某件样品不合格百分率超过规定的限度时,为避免不合格率变异幅度太大,规定如下:

规定限度总计不超过1%者,则任一件包装不合格百分率的上限不应超过10%。

6.4.3 复检:检验结果如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合格,允许在该批产品中加量抽检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但检出禁用农药和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净菜的标签标识应标明蔬菜产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净含量、生产单位和地址。

7.2 包装

7.2.1 净菜(瓜类蔬菜)的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卫要求的材料包装。

7.2.2 产品应按同一等级、规格进行包装,同件包装内的产品应摆放整齐、美观。

7.3 运输

按DB23/T 1001规定执行。

7.4 贮存

7.4.1 贮存时应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条件下,防日晒、雨淋、冷害、冻害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7.4.2 贮存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贮存,防止挤压等损伤,同时应保证气流均匀。

7.4.3 贮存存温度与贮存期:瓜类蔬菜净菜的贮存温度(不包括南瓜)为8℃~13℃,南瓜贮存温度为5℃~10℃。贮存期一般为7天。

7.4.4 贮存湿度:南瓜、冬瓜、西葫芦的贮存湿度为70%左右,苦瓜的贮存湿度为85%~90%,黄瓜的贮存湿度为90%~95%,丝瓜的贮存温度为95%以上

7.4.5 库内堆码时应轻卸,轻装,严防挤压碰撞,应保证气流均匀流通,适时更换新鲜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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