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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绿色食品鲫鱼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2008-05-14    

 

A级绿色食品

鲫鱼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希良、刘胜利、马加林、王  伟、单广玉、王翯、周东红、张玉秀         


A级绿色食品鲫鱼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级绿色食品鲫鱼池塘养殖的环境条件、苗种培育、食用鱼养殖及病害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鲫鱼的池塘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2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471  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测

NY/T 755  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NY/T 842  绿色食品 鱼

SC/T 1008-1994  池塘常规培育鱼苗鱼苗技术规范

SC/T 1016.1-1995  中国池塘养鱼技术规范  东北地区食用鱼饲养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3)第[31]号《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3 产地环境要求

鲫鱼的养殖环境质量和生长水域水质按NY/T 391中的规定执行。

4 亲本及培养条件

选择健康的亲本,亲本的质量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不得使用转基因鱼亲本。应采用自然或物理方式催产及孵化。亲本在培育和产孵过程中不使用禁用药物,饲料符合NY/T 471的规定。

鲫鱼品种以选择彭泽鲫、异育银鲫、方正鲫、松浦银鲫等优良品种为宜。

5 苗种培育

5.1 鱼苗培育

5.1.1 池塘条件

池塘面积以0.06hm20.2hm2为宜,池深2.0m以上,池底淤泥厚度不超过20cm,池底平坦,池塘保水性能好。

5.1.2 放养前的准备

按SC/T 1008的规定执行。

5.1.3 鱼苗放养

5.1.3.1 鱼苗来源及质量

来源于持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水产苗种场或自繁自育。鱼苗质量应符合NY/T 5293中4.2.1的规定。

5.1.3.2 鱼苗放养

仔鱼能够灵活平游时下塘。同一池塘放养同一批孵化的鱼苗。先将装苗容器放在鱼池水面上,待容器内水温与池水水温一致时放苗。放养密度1.5×106尾/hm2~3×106尾/hm2

5.1.4 饲养管理

鱼苗入池后,全池泼洒豆浆。每天泼洒3次,上午、中午、下午各泼洒一次,每天黄豆的用量为45kg/hm2~75kg/hm2

5.1.5 水质调节

每隔7d~10d加注一次新水,饲养前期水深保持0.8m~1.0m,饲养后期水深保持1.0m~1.5m。7月~8月,每隔15d全池泼洒一次生石灰水,生石灰用量为15mg/L~20mg/L。

5.1.6 日常管理

按SC/T 1008的规定执行,并按《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

5.2 鱼苗培育

5.2.1 池塘条件及放养前的准备

池塘面积以0.1hm2~0.6hm2为宜,池深2m以上。池塘保水性能好,不漏水。水源应充足。清塘消毒方法参照SC/T 1008的规定。

5.2.2 鱼苗放养

鱼苗放养规格以1.5cm~3cm为宜,放养密度为4.5×104尾/hm2~7.5×104尾/hm2。可搭配放养鲢、鳙鱼苗,规格以1.6cm~3cm为宜,放养密度为1.2×104尾/hm2~1.5×104尾/hm2,鲢与鳙的比例为1∶1~31。

5.2.3 饲养管理

5.2.3.1 饲料

投喂配合饲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应符合NY/T 471的规定。

5.2.3.2 投饲

采取驯化投饲法。鱼苗入池后,即可开始驯食,每天上下午各驯一次。驯食成功后,5月至6月,每天投喂2次~3次;7月至8月,每天投喂4次;9月每天投喂3次。每次投喂的饲料量,以鱼吃八成饱为宜,即大部分鱼吃饱游走为止。

5.2.4 水质调控

每隔5d~7d加注一次新水,水深保持1.5m。每隔15d全池泼洒一次生石灰水,生石灰用量为15mg/L~20mg/L。适时开增氧机,保持溶氧在4mg/L以上。

5.2.5 日常管理

按SC/T 1008的规定执行,并按《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

6 食用鱼饲养

6.1 池塘条件

池塘应采用高标准池塘,面积0.3hm2~1hm2,水深1.5m~2m。池底平坦,淤泥厚度不超过20cm。池塘保水性能好。

6.2 放养前的准备

鱼苗放养前应做好池塘清整、消毒和注水等工作,具体操作方法参照SC/T 1008的规定执行。

6.3 鱼苗放养

鱼苗放养,时间以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为宜。鱼苗规格以50g~75g为宜,放养密度为15000尾/hm2~24000尾/hm2。可搭配放养鲢、鳙鱼鱼苗,规格以100g左右为宜,放养密度为1500尾/hm2~2250尾/hm2,鲢鱼与鳙鱼的比例为1∶1~31。

6.4 饲养管理

6.4.1 饲料

投喂配合颗粒饲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应符合NY/T471的规定。

6.4.2 投饲

采取驯化投饲法,人工撒喂或使用投饵机投喂。5月份以前(含5月份),每天投喂2次~3次;6月份以后(含6月份),每天投喂3次~4次。每次投喂30min左右。

6.5 水质调控

6.5.1 每隔7d~10d加注一次新水,水深保持1.5m~2m

6.5.2 每隔15d全池泼洒一次生石灰水,生石灰用量为15mg/L~20mg/L

6.5.3 适时开机,保持溶氧在4mg/L以上。

6.6 日常管理

按SC/T 1016.1的规定执行,并按《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填写生产记录。

7 鱼病防治

7.1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7.2 鱼苗放养前用浓度30g/L~50g/L的NaCl溶液浸洗鱼体消毒,时间为5min~10min。

7.3 定期检查鱼体,发现鱼病对症治疗。

7.4 渔药的使用和停药期应符合NY/T 755的规定。

7.5  按《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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