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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部分是对DB23/T208.19—200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第19部分:水稻深施肥机》的首次修订。
本部分与DB23/T208.19—2002部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第1章中将“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增加了2.6条,发动机功率和油耗的内容;
——对3.2条中的排肥轮槽和3.4条中的排肥管内容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4.5条,对行走轮的轴向间隙和径向窜动的内容;
——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和文字修改。
本部分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黑龙江省农垦农机监理站、黑龙江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哈尔滨市农机监理站
、黑龙江省农机工程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郝延明、井绪江、冯舟、孙启嘉、康志刚、刘国平、王峰、聂燚、李强。
本部分所代替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3/T208.19—2002
DB23/T208.18—2008
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第18部分:水稻深施肥机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水稻深施肥机的整机、工作部件、及其它有关作业安全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与机动水稻插秧机配套的水稻深施肥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2 整机
2.1 标牌、编号、标记齐全,字迹清晰。
2.2 整机完整,各紧固件连接可靠,无错装、裂纹、严重变形和锈蚀。
2.3 各转动部件转动灵活,工作可靠。
2.4 各开沟器最低点同在一条水平线上,高度差不大于3mm。
2.5 各开沟器之间距离误差不大于5mm。
2.6 发动机的功率和油耗应符合规定要求。
3 工作部件
3.1 开沟器滑刀表面平滑、无毛刺。
3.2 排肥槽轮工作尺寸一致。
3.3 排肥轮、阻肥轮槽侧面间隙不大于0.5mm。
3.4 排肥轮、排肥漏斗和排肥管不堵塞。
3.5 覆泥器位置正确,调整有效可靠。
4 其它
4.1 开沟器固定方梁每米直线度不大于1mm,每米扭曲度不大于0.75mm。
4.2 施肥深度调节器范围在15mm~25mm之间,调节可靠有效。
4.3 摆臂相位相同。
4.4 驱动连杆长度相等。
4.5 行走轮的轴向间隙和径向窜动应符合规定要求。
5 整机不合格的判定
5.1 下列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整机不合格。
5.1.1 整机紧固件联接松动、裂纹、严重变形和锈蚀;
5.1.2 各转动部件失灵;
5.1.3 施肥深度调节装置失效;
5.1.4 开沟器固定方梁直线度、扭曲度不符合规定要求。
 5.2 除5.1各项规定外,其余检验项目有两项不合格为整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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