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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部分是对DB23/T208.18—200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第18部分:水稻插秧机》的首次修订。
本部分与DB23/T208.18—2002部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第1章中将“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增加了2.11条,对秧箱的水平角和调整内容;
——增加了2.15条对发动机功率和油耗的内容;
——增加了2.16条对行走轮的轴向间隙和径向窜动的内容;
——对第3章传动系统中的3.1条和3.2条中内容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4.3条对栽植臂不松旷,分离针摆动量内容;
——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和文字修改。
本部分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黑龙江省农机试验鉴定站、黑龙江省农垦农机监理站、哈尔滨市农机监理站、黑龙江省农机工程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郝延明、井绪江、李道奉、孙启嘉、康志刚、刘国平、王峰、聂燚、孙路涛。
本部分所代替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3/T208.18—2002
DB23/T208.19—2008
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第19部分:水稻插秧机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乘座式、步行式机动水稻插秧机的整机、传动箱、栽植臂、安全离合器等有关作业安全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机动水稻插秧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2 整机
2.1 标牌、编号、标记齐全,字迹清晰。
2.2 各运动件应转动灵活,无碰擦、卡滞现象。
2.3 静结合面不渗油,动结合面不滴油。
2.4 各组栽植臂动作一致,曲柄不在链轮轴上窜动。
2.5 分离针与秧门侧隙大于1.1mm,两侧一致;秧箱移至两端时,分离针与秧箱侧臂间隙大于0.5m。
2.6 当各分离针取秧量相同并处于最低位置时,针尖高差小于5mm。
2.7 纵向送秧10次,送秧轮应旋转一周以上。
2.8 定位离合器应分离彻底,结合可靠。分离时,分离针尖应停留在指定的位置上,曲柄转角的相位差±13°。
2.9 各操纵手柄灵活可靠,调节机构灵活准确。
2.10 各紧固件牢固可靠。
2.11 秧箱与水平角度为50°,秧箱角度两侧调整平行,不得有扭曲现象。
2.12 塑料件外形完整、表面光滑整洁。
2.13 推秧器行程及推秧器与分离针间隙达到规定要求。
2.14 方向盘转动灵活,整机转向角度左右各60°。
2.15 发动机功率和油耗符合规定要求。
2.16 行走轮的轴向间隙和径向窜动符合规定要求。
3 传动箱
3.1 各传动部位运转灵活、操纵自如,不得有卡滞现象。
3.2 各滑动齿轮和离合牙嵌应移动灵活,拨叉档位准确、可靠、齿轮啮合轴向偏差不大于1mm,不得有脱档、乱档现象。
3.3 各轴轴向窜动量不大于1mm。
3.4 纵向送秧凸轮应沿键在轴上自由移动,送秧时应保证两轮接触宽度不小于凸轮厚度的80%。
4 栽植臂
4.1 曲柄转动和推秧器移动自如,密封可靠。
4.2 推秧凸轮与拨叉的轴向偏差不大于1mm。
4.3 栽植臂上轴承不松旷,分离针双向自由摆动量不大于3mm。
5 整机不合格的判定
DB23/T208.19—2008
5.1 下列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整机不合格。
5.1.1 各运动件转动不灵活,碰撞、卡滞;
5.1.2 各组栽植臂动作不一致,曲柄在链轮轴上窜动;
5.1.3 离合器分离不彻底,结合不可靠,分离时分离针尖不能停留在指定位置;
5.1.4 各操纵柄不灵活,调节机构失灵;
5.1.5 传动箱内的各传动部件运转不灵活,卡滞。
5.2 除5.1各项规定外,其余检验项目有两项不合格为整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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