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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第19部分:水稻插秧机
2008-05-14    

 

     

 

本部分是对DB23/T208.18—200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第18部分:水稻插秧机》的首次修订。

本部分与DB23/T208.18—2002部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第1章中将“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增加了2.11条,对秧箱的水平角和调整内容;

——增加了2.15条对发动机功率和油耗的内容;

——增加了2.16条对行走轮的轴向间隙和径向窜动的内容;

——对第3章传动系统中的3.1条和3.2条中内容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4.3条对栽植臂不松旷,分离针摆动量内容;

——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和文字修改。

本部分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黑龙江省农机试验鉴定站、黑龙江省农垦农机监理站、哈尔滨市农机监理站、黑龙江省农机工程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郝延明、井绪江、李道奉、孙启嘉、康志刚、刘国平、王峰、聂燚、孙路涛。

本部分所代替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3/T208.18—2002

 

 

 

 

 

 

 

 

 

 

 

 

 

 

DB23/T208.19—2008

 

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第19部分:水稻插秧机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乘座式、步行式机动水稻插秧机的整机、传动箱、栽植臂、安全离合器等有关作业安全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机动水稻插秧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2   整机

2.1  标牌、编号、标记齐全,字迹清晰。

2.2  各运动件应转动灵活,无碰擦、卡滞现象。

2.3  静结合面不渗油,动结合面不滴油。

2.4  各组栽植臂动作一致,曲柄不在链轮轴上窜动。

2.5  分离针与秧门侧隙大于1.1mm,两侧一致;秧箱移至两端时,分离针与秧箱侧臂间隙大于0.5m。

2.6  当各分离针取秧量相同并处于最低位置时,针尖高差小于5mm。

2.7  纵向送秧10次,送秧轮应旋转一周以上。

2.8  定位离合器应分离彻底,结合可靠。分离时,分离针尖应停留在指定的位置上,曲柄转角的相位差±13°。

2.9   各操纵手柄灵活可靠,调节机构灵活准确。

2.10  各紧固件牢固可靠。

2.11  秧箱与水平角度为50°,秧箱角度两侧调整平行,不得有扭曲现象。

2.12  塑料件外形完整、表面光滑整洁。

2.13  推秧器行程及推秧器与分离针间隙达到规定要求。

2.14  方向盘转动灵活,整机转向角度左右各60°。

2.15  发动机功率和油耗符合规定要求。

2.16  行走轮的轴向间隙和径向窜动符合规定要求。

3   传动箱

3.1  各传动部位运转灵活、操纵自如,不得有卡滞现象。

3.2  各滑动齿轮和离合牙嵌应移动灵活,拨叉档位准确、可靠、齿轮啮合轴向偏差不大于1mm,不得有脱档、乱档现象。

3.3  各轴轴向窜动量不大于1mm。

3.4  纵向送秧凸轮应沿键在轴上自由移动,送秧时应保证两轮接触宽度不小于凸轮厚度的80%。 

4   栽植臂

4.1  曲柄转动和推秧器移动自如,密封可靠。

4.2  推秧凸轮与拨叉的轴向偏差不大于1mm。

4.3  栽植臂上轴承不松旷,分离针双向自由摆动量不大于3mm。

5   整机不合格的判定

DB23/T208.19—2008

 

5.1  下列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整机不合格。

5.1.1  各运动件转动不灵活,碰撞、卡滞;

5.1.2  各组栽植臂动作不一致,曲柄在链轮轴上窜动;

5.1.3  离合器分离不彻底,结合不可靠,分离时分离针尖不能停留在指定位置;

5.1.4  各操纵柄不灵活,调节机构失灵;

5.1.5  传动箱内的各传动部件运转不灵活,卡滞。

5.2   除5.1各项规定外,其余检验项目有两项不合格为整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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