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小区鉴定和种子田田间检验指南第2部分:种子田田间检验》 (2001年6月版)删减了符合单位面积最大数目标准的检验,增加了对田间检验员和种子田生产要求,以及特殊检验程序。
本标准的附录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波、王振华、刘丽、刘晓兵、张毅瑞、孟令辉、郭华。
引 言
在种子生产过程中,通过一整套程序﹑方法监控种子生产过程中的种子质量,保证品种真实性和品种纯度。田间检验和小区种植鉴定就是其中的主要程序,用以核查种子生产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品种状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机械混杂﹑变异﹑不适宜花粉污染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现象对收获种子质量的影响。
田间检验的主要作用是依据种子田的生长状况,通过一次或多次核查种子田,确认品种特征特性名副其实,证实不可能存在可能有损将要收获种子质量的各种情况。为此,特制定共同遵守的《农作物种子田田间检验规范》,以便获得具有一定准确度和重演性结果的,又在资源允许范围内能操作的技术方法。
农作物种子田田间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田的田间检验原则﹑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种子生产田的田间检验,也适用于农作物大田生产(非种用目的)的田间检验。
2 原 则
田间检验的目的是核查种子田品种特征特性是否名副其实以及影响收获种子质量的各种情况和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种子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田间检验坚持以下原则:
—— 以品种主要性状,特殊性状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次要性状和易变性状进行综合判定;
—— 应建立品种间相互区别的特征特性描述(即品种描述);
—— 依据不同作物和有关信息(尤其是小区种植鉴定的前控结果),策划和实施能覆盖种子田的、有代表性的、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样程序和方法;
—— 应在品种表现最适宜时期进行影响收获种子质量的各种情况和真实性进行检验;
—— 田间检验员应独立地对种子田状况做出评价,出具田间检验报告。
3 田间检验员的要求和支持
3.1 对田间检验员的要求
田间检验员应通过培训和考核,达到以下要求:
—— 熟悉和掌握田间检验方法和田间标准、种子生产的方法和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对被检作物有丰富的知识,熟悉被检品种的特征特性;
—— 具备能依据品种特征特性确认品种真实性,鉴别种子田杂株并使之量化的能力;
—— 每年保持一定的田间检验工作量,处于良好的技能状态;
—— 应独立地根据检验结果报告种子田状况并做出评价,检验结果对委托检验机构负责。
3.2 对田间检验员的支持
受检方应提供的信息:
—— 被检种子田的详细信息;
—— 小区种植鉴定的前控结果;
—— 有效的被检品种描述;
—— 检验所必备的其他手段。
4 检查时期和检查项目
4.1 检查时期
应在品种特征特性表现最充分、最明显的时期进行,一般在苗期、花期、成熟期。常规作物通常在成熟期,杂交作物在开花期。
4.2 检查项目
4.2.1 生产常规种的种子田
—— 品种真实性;
—— 杂株百分率;
—— 杂草、检疫性病虫害;
—— 其他植物植株百分率;
—— 隔离条件;
—— 种子田的总体状况(倒伏、健康等情况)。
4.2.2 亲本繁殖田和生产杂交种的种子田
—— 隔离条件;
—— 杂草、检疫性病虫害;
—— 花粉扩散的适宜条件;
—— 雄性不育程度;
—— 杂株率;
—— 散粉株率;
—— 父母本的真实性、品种纯度;
—— 适时先收获父本(或母本)。
5 检查程序
5.1 了解情况
—— 生产者及地址;
—— 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种子类别(等级);
—— 种子田位置、面积;
—— 前茬作物;
—— 播种的种子批号。
5. 2 检查隔离情况
5.2.1依据生产者提供的种子田(包括周边田块)分布图,田间检验员实地核查隔离情况。
5.2.2核查时,应注意隔离距离涉及与周围田块的其他作物(特别是异花授粉作物)、自生苗或杂草的污染距离、收获期间机械混杂以及已受种传病害感染的其他田块的距离。
隔离条件达不到种子田生产要求的,田间检验员应要求生产者在植株开花前全部或部分破坏污染花粉源使该田块符合要求,或淘汰达不到隔离条件的部分田块。
5. 3 确认品种真实性
5.3.1为了证实品种的真实性,要核查标签(生产者宜将种子标签竖立在田间,并留另一种子标签作备查;生产杂交种的包括父母本种子标签和田间分布图),了解种子来源的详情。
5.3.2田间检验员应进行实地检查不少于100个植株或穗,确认其真实性与品种描述中所给定的品种特征特性一致。
5. 4 检验品种纯度
5. 4. 1 取样
田间检验应充分考虑样区(取样区域)大小、样区频率和样区分布。样本大小(包括样区大小和样区频率)检验前进行确定,应与种子田作物生产种子类别的要求联系,符合4N原则。
样区的大小和模式取决于被检种、田块大小、行播或撒播、自交或异交,种子田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因素。如对于面积较小的常规种如水稻、小麦、大麦、大豆,每样区至少含500穗(株)。对于面积较大(大于10hm2)的禾谷类生产常规种子的种子田,可采用大小为1m宽、20m长,面积20m2 与播种方向成直角的样区;对于生产杂交种的种子田检验,可将父母行视为不同的“田块”,由于父母本的品种纯度要求不同,应分别检查每一“田块”,玉米和高粱杂交制种田的样区为行内100株或相邻两行各50株,并分别报告母本和父本的结果;对于宽行距种植的种子田如玉米、高粱和向日葵,通过行或条的样区模式来核查,每样区宜为(20—25)m行长,样本总数1000株;对于大豆,样本总数可达(3000—10000)株;对于撒播作物,可减少样区大小,但应保证检查总株数不少于统计上给定的品种纯度较好估测的要求。
在确定检查样区频率时,应权衡和考虑统计上精确度要求。样区数目随着田块大小成比例增加,对于纯度标准较高的种子田,被检面积更大些,以检查更多的植株。样区计数频率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种子田样区计数的最低频率
|
田块大小(hm2) |
样区最低频率 |
|
生产常规种 |
生产杂交种 |
亲本繁殖 |
|
母本 |
父本 |
|
1或2 |
4 |
4 |
2 |
8 |
|
3或4 |
8 |
8 |
4 |
16 |
|
5至7 |
12 |
12 |
6 |
24 |
|
8至10 |
16 |
16 |
8 |
32 |
样区分布随机和广泛,样区分布应覆盖整个田块。样区分布参见附录A检验行走路线。
5. 4. 2 检验
检验时,应借助于已建立的品种间特征特性相互区别的品种描述,以鉴别品种与其审定或测试时认可的已知品种特征特性一致。附录B列入了一些种的形态和生理方面的品种纯度评定的特征特性指南。田间检验员宜采用主要性状和特殊性状来评定品种真实性和品种纯度。当仅采用主要性状难以得出结论时,可采用次要性状和易变性状。
田间检验员宜获得相应小区鉴定结果,已证实在前控中发现的杂株。对于生产杂交种的种子田,除记录父母本杂株率外,还须记录检查母本雄性不育的质量。
5. 4. 3 结果计算与表示
5. 4. 3. 1 品种纯度
5. 4. 3. 1. 1淘汰值
对于品种纯度高于99.0%或每hm2低于1,000,000株或穗,判定是否淘汰种子田,不直接采用杂株(穗)与生产要求规定值进行比较,而需要采用淘汰值。要查出淘汰值,应计算群体株(穗)数。对于行播作物(禾谷类等作物,通常采取数穗而不数株),可应用式(2)计算每hm2植株(穗)数:
p=(1,000,000M/W)X100………………………(2)
式中:
P——每hm2植株(穗)总数;
M——每一样区内1m行长的株(穗)数的平均值;
W——行宽,cm。
对于撒播作物,则计数0.5m2面积中的株数。撒播每hm2群体可应用式(3)计算:
P=20,000×N …………………(3)
式中:
P——每hm2植株数;
N——每样区内0.5m2面积的株(穗)数的平均值。
根据群体数,从表2查出相应的淘汰值。将各个样区观察到的杂株数相加,与淘汰值比较,作出接受或淘汰种子田的决定。如果200m2样区内发现的杂株总数等于或超过表2估计群体和品种纯度的给定数目,就可淘汰种子田。
表2 总样区面积为200m2在不同品种纯度标准下的淘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