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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罐头食品不可接受缺陷的感官检验的指导步骤
    

CAC/GL17                                                                      法典标准 17    

 

 


批量罐头食品不可接受缺陷的感官检验的指导步骤

CAC/GL 17-1993

 

内容                                                                        页码     

序言解释……………………………………………………………………………………………2 

1. 前言…………………………………………………………………………………………… 3

2. 目标 ……………………………………………………………………………………………3

3. 检验员…………………………………………………………………………………………3

3.1 训练………………………………………………………………………………………… 3

3.2 权限……………………………………………………………………………………………3

4.  检查……………………………………………………………………………………………4

4.1 检查准备………………………………………………………………………………………4

4.2 一般检查………………………………………………………………………………………4

5. 样品检查………………………………………………………………………………………5

5.1 样品检验………………………………………………………………………………………5

6. 发现缺陷采取措施……………………………………………………………………………5

附录Ⅰ-批量检查记录……………………………………………………………………………6

附录Ⅱ-不可接受的缺陷…………………………………………………………………………7

1 不可接受的缺陷是指感官观察到金属容器密封不严或容器内容物产生微生物(见附录2)。

2 批量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程序指南是由法典委员会在1993年采纳的。指南已经送给FAOWHO的所有成员国和相关成员作为咨询文本,并且作为每个政府决定他们希望用什么来构成指南。

 

序言解释

CAC/GL17                                                                       法典标准17

 


罐头食品的安全主要是由良好操作规范(GMP`S)在容器制作,加工和处理以及最终产品的储藏和分布来保证的。当批量罐头食品的安全或验收有疑问时,首先要证实是否遵循良好操作规范(GMP`S)。但是有一些情况如在进行国际贸易时批量罐头食品的安全或验收有疑问,且没有证据证实应用了良好操作规范(GMP`S)。在这种情况下,罐头专家通过检验和参考一些关于批量加工、运输等可得到的相关文件评价罐头的接受性或安全性是比较适合的。在这种情况下完成的不同检查类型是由具体问题或情况决定的。检验反映了专家的经验。

一些容器的缺陷可潜在增加罐头食品因微生物污染,而导致在某种情况下食物变质、破坏(食物中毒)。当其中一些缺陷被隐藏时,在容器表面允许一些感官检查而不经破坏性分析。控制缺陷就要限制食物变质的产生,在良好操作规范(GMP`S)中实行许多关键性的控制点,以确保可引起食品加工后劣变的微生物污染的风险降到最小。批量罐头食品的感官检查是一种降低损失的可行方式,检查肉眼可见的缺陷以降低其损失。然而,这种检查,仅仅依赖于统计基础上的采样计划,且采样计划的选择依赖于所采用的检查方式的性质和被检查物体的性质。

认识到单独采用取样检查缺陷不能提供像良好操作规范(GMP`S)相同水平的质量保证是很重要的。因为:

1. 不是所有的缺陷都可通过感官检查检出

2. 应用统计基础上的采样计划在获得资源上受到限制。控制感官缺陷仅仅是良好操作规范(GMP`S)的一部分,确保可引起食品劣变的微生物污染的风险降到最小。由此,采样计划应考虑到与最终目的相关的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缺陷。

不应过分强调最终产品的感官缺陷检查,也可以将注意力转移至良好操作规范(GMP`S),因为不能通过对最终产品的检查而对其进行控制。(见国际推荐的低酸和低酸性罐头食品卫生法典标准,CAC/RCP 23-1979 (Rev.1, 1989, Rev. 2, 1993))。

除去有缺陷的罐头将其分类是比较适合的,但必须由一个在评价缺陷罐头上有经验的人在“保留”阶段来决定。

批量罐头食品取样检查是最重要的,因感官缺陷的存在不是判断产品是否适合人类消费的唯一基础。

 

1. 前言

附录2列出的容器缺陷的命名和说明,应明确提出容器及其内容物不适于销售的缺陷。稍有经验的人能够认识和辨别具有缺陷的容器,并将其从食品销售链中剔除。在对剩余批量罐头的接受性上请教专家的意见。(见暴露于不利条件下罐头食品残余价值法典指南)。

CAC/GL17                                                                      法典标准 17

 


附录2和手册中列出外部缺陷做为不可接受的缺陷,是感官明显可见的金属容器密封不严或内容物已经腐败。这仅仅是在金属容器发现的整个感官缺陷中的一个方面。采取措施保证检查者能够区分手册中列出的不可接受的缺陷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它缺陷。

罐头食品的安全性主要通过严格遵守国际推荐的低酸和产低酸罐头食品卫生法典标准CAC/RCP 23-1979 (Rev.1, 1989, Rev. 2, 1993)详细列出的在生产、罐装、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遵照良好操作规范。从批量成品中检查出一个样品仅能提供有限的安全性保证,因主要目标是获得批量样品关于缺陷和是否通过出货检查的一种措施。具体措施将依赖于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机构发现的缺陷类型和数量所决定。

 

2. 目标

本指南主要用于对图画手册和附录2中列出的批量罐头食品不可接受缺陷的感官检查。本指南不用于确定批量罐头食品的处理。

 

3. 检查者

术语检查者适用于负责检查批量罐头食品容器缺陷的任何人,且不受管理机构的限制。

3.1 训练

应在技术上培养检查者检查罐头食品的容器缺陷,特别是辨别和鉴定手册中描述的和附录2中列出的不可接受的缺陷。

3.2 权限

检查者有权应用、控制批量直到检查其中包括结果评价。检查者也有处理缺陷罐头和决定整个批量不可销售的控制权。

 

4. 检查

4.1 检查准备

给检查者提供所有关于批量的先于采样检查的可靠资料,如:

-批量位置;

-批量大小(纸板和容器数量);

-食品类型(豌豆,蚕豆,午餐肉等);

-罐头类型和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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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排列编码和每种纸板数;

-加工者,国籍,合法机构等;

-取样计划;

为了适当的采取检查批量和罐头样品,批量中的所有罐头均可以使用。检查地点应有充足的空间和光线。因为有一些缺陷通过肉眼放大镜(3x to 5x)很难观察,且高强度光源有利于检查容器表面和标签。手册提供的缺陷应达进行磋商以确保正确地鉴定缺陷。检查员应该了解检验所需要的报告、观察和采样计划。一种特殊表格和检验目录具有所需要的细节信息和足够的空间记录观察这对于确保有效信息的观察和记录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法。

附录 1.中给出检查目录的一个例子

4.2 一般检查

感官检查批量纸板箱的损坏、弄湿和污染情况。为了彻底的实施这种一般检查,许多硬纸盒如可能应该打开检查。在实施一个彻底的一般检查时当批量装载于卡车、有盖货车、或海运集装箱时不允许仅将面向门的硬纸盒用于检查。任何损坏、变湿和污染的硬纸盒应与要进行近一步检查的批量分开。应当注意的是变湿或污染的硬纸盒经常是硬纸盒泄漏的直接结果,而且在硬纸盒上没有明显的泄漏迹象。应当记录从批量中分离出来的损伤、变湿或污染的硬纸盒数量以及其原来所在位置。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疏忽造成的样品移动直到样品检查完毕得出结论。

当有明显的升降机和运输损伤时,检验员可以允许除去损坏的包装,而不影响对批量中剩余物的评估。这也将适用于相似条件下未经选择批量的检查。.如果不是由于操作造成的罐体损伤其处理方法参考6。在一般检查时由批量中早期分离出来的任何损坏、变湿或污染的罐体分别进行分类,并且全面检查鉴定其出现的不可接受的缺陷。

 

5. 取样检查

批量应按照设计的采样计划进行采样。所采用的取样计划应进行记录。基于采样计划的统计上的要求是样品中样品单位必须随机选择。对于检查来说批量中的所有项目必须是可达到的,而且努力确保获得的样品具有代表性。有必要记录获得样品的方法因为其可能对评价结果产生影响。在此限制对批量接近,建议检验者寻求指导。罐装食品的常用批量可以包含一个以上的批量代码。在这种情况以及之前样品的抽取将会决定是否每一个批量代码都会分开采样以及每个批量将会使用的采样计划。应确认每一个样品单位以便发现的任何缺陷可以与确切的单位相联系。样品单位的数量应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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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样品检查

当所需的罐头数量已经获得时应对其进行仔细的缺陷检查。第一步是仔细观察罐头的外观,对有膨胀和泄漏任何迹象都给予特别的注意。后者可以通过罐体表面和商标的污染情况看出。商标的位置标记后应从可疑罐体表面除去。也允许商标在罐体表面位于稍低于缺陷的位置。罐体的所有部分均应仔细检查特别是出现接缝、凸出表面的罐头。发现具有如手册中显示的任何不可接受缺陷的样品均应记录。每一个样品观察到的所有缺陷均应被记录。在一个检查者对一个缺点不确定的情况下,他应该寻求另一个专家的一个辅助意见.

 

6. 发现缺陷时采取的措施

当检验员发现指南中列出的任何缺陷时要通报其上级和下级步骤制定有关所采取措施的标准。应适当的保留批量而且将有缺陷的罐头送往实验室作进一步的检验。具有不可接受缺陷的个别罐头可以导致健康危害所以在操作、装船运送或处理类似罐子时采取适当的注意是非常重要的。所有缺陷的罐头均应保留直到销毁。

 

附录I

批量检查记录

标签信息

1. 所有者或代销人(名称和地址)

2. 批量位置

3. 生产者(名称、地址,如适合标注公司号码)

4. 运输(类型和时间)

5. 到达日期

6. 纸箱数

7. 每个纸箱的容器数

8. 产品:商标名;常用命(如适合包括类型)

9. 二级包装

10. 容器的类型和尺寸

11. 批量代码(如需要包括每个代码的纸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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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阐明代码(如果需要)

13. 任何随附文件的详细资料

14. 批量是否被回收?

15. 是否是一个大批量的一部分或者是寄存物?

16. 如果是余下的批量和寄存物的地点?

检查信息

1. 检查数据

2. 检验人姓名、地址和代理处或联系

3. 使用的取样方案

4. 取样方法

5. 是否可以随意采样?

6. 所取样品的容器编号(样品单位)

7. 如何确定样品单位?

8. 列出在每个容器中发现的所有缺陷并注明是不可接受缺陷。

9. 列出送到实验室进行进一步检查的容器

10. 实验室分析的结果

11. 与检验相关的其它注解和观测。

意向信息

1. 批量接受或扣留

2. 如何判定缺陷(不可接受)容器?

3. 如果批量剩余推荐和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附录II

无法接受缺陷

如下的缺陷认为符合无法接受缺陷的定义:

1. 表面腐蚀成孔状

2. 严重的罐体凹陷

3. 严重的加倍缝合线凹下 ( 明显的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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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旁缝焊接有缺陷 (完全烧焦)

5. 旁缝焊接有缺陷(明显漏气)

6. 侧缝焊接不完全

7. 侧缝焊接的不完全打开(明显泄漏)

8. 侧封的错误焊接

9. 罐体破坏

10. 罐体穿孔

11. 剧烈膨胀或弯曲膨胀或漏气

12.(底部切开,明显的漏洞)

13. 明显突出的编码(底部破裂)

14. 滑罐

15. 不完全的双缝合线(第二步操作不完善)

16. 切罐

17. 边缘撕开 (看得见的孔)

18. 碰撞卷曲

19. 碰撞凸起

20. 裂缝向后卷曲

21. 刻度线破裂

                                                              (兰静译 赵琳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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