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部标准
鲜 带 鱼
SC 128-84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产销交接及海上收鲜环节的鲜带鱼。
1 技术要求
1.1 鲜度
1.1.1 感官指标见表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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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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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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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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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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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白富有光泽,鱼鳞不易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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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稍差,脱鳞不超过体表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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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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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鲜红或紫红,粘液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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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淡红或暗红,粘液略混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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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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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饱满,角膜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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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平坦或微陷,角膜稍混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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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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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实,富有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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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软,弹性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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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体表一项,热水带鱼一级品可允许有1.5cm以下机械破肚;二级品可允许有3cm以下机械破肚。
1.1.2 理化指标见表2。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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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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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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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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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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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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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细菌指标见表3。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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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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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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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总数(个/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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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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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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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规格见表4。
表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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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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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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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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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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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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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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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验规则
参照SC 127-84《鲜大黄鱼、鲜小黄鱼》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提出,由水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单位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星传、常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