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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有机物总量的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有机肥料有机物总量的测定

NY/T 304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灼烧法测定有机物总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肥料中有机物总量的测定。

2  方法提要

试料在525灼烧,除去有机质,灼烧前后的烧失质量差,即为有机物总量。

3  仪器、设备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

3.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3.2  粗天平:感量0.01g

3.3  电热恒温干燥箱;能控制温度105±2

3.4  高温电炉:有高温计且可控制炉温在525±10

3.5  电炉:800W,温度可调控。

3.6  水浴锅。

3.7  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干燥剂。

3.8  瓷坩埚:容积50mL,具塞。

4  试样的制备

4.1  一般固体试样的制备

取风干的实验室样品充分混匀后按四分法缩至约100g,粉碎,全部通过1mm孔径筛,装入样品瓶中备用。

4.2 粪尿类、尿类试样的制备

取充分混匀的实验室样品约300mL,装入样品瓶中备用。

5  分析步骤

5.1  将瓷坩埚(3.8)放入高温电炉(3.4),瓷坩埚盖斜放,经525±10下灼烧30min。取出,稍冷约1min,移入干燥器(3.7)中平衡30min,取出称量。再放入高温电炉(3.4)在525±10灼烧10min,同上条件冷却、称量,直至两次质量之差小于0.5mg,即为恒重。

5.2  称取试样(4.123g,精确至0.001g,平铺于已知恒重的瓷坩埚(5.1)中,于105±2电热恒温干燥箱(3.3)内(坩埚应置于烘箱温度计球部近水平位置,且不靠近烘箱内壁)烘8h。取出放入干燥器(3.7)中平衡30min,取出称量。

5.3  称取试样(4.2),粪尿类10g或尿类50g,精确至0.01g,置于已知恒重的瓷坩埚(5.1)中,先在水浴锅上蒸干,再放入105±2电热恒温干燥箱(3.3)内烘4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平衡30min,取出称量。

5.4  将装有试样的瓷坩埚(5.2)或(5.3)放在电炉(3.5)上,瓷坩埚盖斜放,让试料小心缓慢炭化,在炭化过程中应先在较低温度下灼烧至无烟,然后升高温度灼烧至试料呈灰白色,再放入电炉(3.4)内,于525±10灼烧6h。取出稍冷1min,移入干燥器(3.7)中冷却30min,取出称量。

6  分析结果的表述

有机物总量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下式计算:

    有机物总量(烘干基)=  ………………………………(1)

    有机物总量(风干基)=  ………………………………(2)

    有机物总量(湿基,液肥)=  …………………………(3)

式中:m-称取试样的质量,g

m0-瓷坩埚质量,g

m1-灼烧前瓷坩埚及内容物质量,g

m2-灼烧后瓷坩埚及内容物质量,g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7  允许差

7.1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7.2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有机物总量,%

绝对差值,%

50

0.5

50

1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农业部全国土壤肥料总站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全国土壤肥料总站、安徽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平安、田杰、吴义鸿、李荣、仇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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