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调 味 马 面 鲀 鱼 干
Dried seasoned
filefish fillet
UDC 664.956 GB 6630-86
本标准适用于以冰鲜或冷冻马面鲀鱼(navodon modestus)为原料,经剖片、漂洗、调味、摊片、干燥等工序制成的调味马面鲀鱼干。
1 产品规格见表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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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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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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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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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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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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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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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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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以上~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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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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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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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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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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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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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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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要求
2.1 感官指标见表2。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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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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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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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黄色稍带灰白色,表面有光泽、半透明,允许局部有轻微淤血呈现淡紫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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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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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形基本完好平整,鱼片拼接良好,无明显缝隙和破裂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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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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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紧密,软硬适度,肉厚部分无软湿感,无干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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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味及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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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味鲜美,咸甜适宜,具有干制鱼肉的特有香味,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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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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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外来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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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理化指标
a. 净重:每袋净重500g、1000g二种,允许偏差±2%,但每批平均不低于净重。
b. 水分含量:18%~22%。
2.3 细菌指标
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
2.4 主要原辅材料质量要求
a. 马面鲀鱼:冰鲜或冷冻马面鲀鱼,鱼肉鲜度良好。
b. 精制盐:符合QB 676-77《精制盐》的规定,含氯化钠98.5%以上。
c. 白砂糖:符合GB 317-64《白砂糖》的规定,纯度在99%以上。
d. 味精:符合GB 2720-81《味精卫生标准》的规定,含谷氨酸钠99%以上(或用含谷氨酸钠80%以上的味精,相应地加味精用量和减少精制盐用量)。
3 检验规则
3.1 批的组成
a. 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生产的一批产品,可直接取作检查批。
b. 检查批必须是同一天或同班的产品。
c. 生产不稳定或批量过大,可划分为若干小批,作为检查批。
3.2 抽样方法与判断方式
3.2.1 理化检验的抽样方法与判断方式
按GB 2828-81《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的规定办理。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根据样本中不合格品多少,判断该批产品合格或不合格,详见附录A。
3.2.2 细菌检验的抽样方法与判断方式
随机抽取样本3组,每组由3片组成,进行混合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判断该批产品合格或不合格。
3.3 检验方法
3.3.1 净重的测定(每袋500g或1000g)
用2g感量(或小于2g感量)的药物天平称重。
净重(g)=总重(g)-塑料袋重(g)
3.3.2 水分含量的测定
3.3.2.1 试样处理
每个样本单位1~2片组成,全部剪成约2×2mm细粒,充分混合,置于125mm广瓶中。
3.3.2.2 操作方法
按GB 3560-83《食品包装材料聚丙烯树脂卫生检验方法》、GB 3561-83《食品包装用纸卫生检验方法》、GB 3562-83《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检验方法》、GB
4615-84《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测定方法》、GB 5009.1~5009.70-85《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规定执行。
3.3.3 细菌检验
按GB 4789.1~4789.28-8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规定进行。
3.4 产品需经有关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4 包装
4.1 主要包装材料规格要求
a. 纸箱:采用牢固、清洁、干燥、无霉变的单瓦楞纸板箱,表面涂无毒防潮油或其他防潮性能良好的涂料,尺寸见表3。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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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袋 净 重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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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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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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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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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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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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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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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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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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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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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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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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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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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塑料袋:采用清洁、无色、透明的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薄膜塑料袋,薄膜厚度为0.08~0.1mm,尺寸见表4。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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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袋 净 重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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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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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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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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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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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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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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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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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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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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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包装要求
a. 每纸箱净重10㎏(500g装20装;1000g装10袋),纸箱底、盖处各加衬单瓦楞垫板1张。
b. 纸箱底用扁铁丝牢固钉合,箱外捆塑料打包带,须捆紧、捆直、捆牢,或用塑料胶粘带粘封。
5 标志、储存
5.1 纸箱应有产品名称、规格代号、厂名及生产批号等标志。
5.2 产品包装完毕应及时储存在-15℃以下的冷库中。
附 录 A
理化检验的抽样方法与判定方式
(补充件)
A.1 净重检验的抽样方法
A.1.1 小包装抽样方法
a.
单位产品以袋计,适合批量501~3200袋,采用二次抽样方案。
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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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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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正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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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加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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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放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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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单位产品以袋计,适合批量3201~35000袋,采用二次抽样方案。
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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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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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正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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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加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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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放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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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大包装抽样方法
单位产品以箱计,适合批量26~500箱,采用二次抽样方案。
表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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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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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正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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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加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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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放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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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1――第一样本大小;
n2――第二样本大小;
Ac1――第一合格判定数;
Ac2――第二合格判定数;
Re1――第一不合格判定数;
Re2――第二不合格判定数组。
――二次抽样方案判定数组。
A.2 水分检验的抽样方法
单位产品以片计,适合批量35,001~500,000片,样本单位由1~2片组成,采用一次抽样方案。
表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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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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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正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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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加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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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放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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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样本大小;
Ac――合格判定数;
Re――不合格判定数;
[AcRe]――一次抽样方案判定数组。
A.3 批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A.3.1 一次抽样方案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判断该批是合格的,若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判断该批是不合格的。
A.3.2 二次抽样方案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第一样本中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则判断该批是合格的。若第一样本中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判断该批是不合格的。
若第一样本中不合格品数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同时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抽第二样品进行检查,若第一和第二样本中不合格品数总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则判断该批是合格的。若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同判断该批是不合格的。
A.4 抽样方案严格性的规定
A.4.1 开始检查
使用正常检查抽样方案。
A.4.2 转移规则
A.4.2.1 从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
当正常检查不多于连续5批中有2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加严检查。
A.4.2.2 从加严检查到正常检查
当加严检查连续5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正常检查。
A.4.2.3 从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
在进行正常检查时,若下列条件均满足,则从下一批转到放宽检查。
a. 连续10批(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正常检查合格;
b. 在此连续10批或要求多于连续10批所抽取的样本中不合格品总数,小于或等于表A5所列的放宽检查界限数;
表A5 放宽检查界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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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 计 样 本 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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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合 格 品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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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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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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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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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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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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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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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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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4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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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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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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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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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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