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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已陆续在全国展开
2006-06-22    SRC-139

  我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已陆续在全国展开,部分省区市已颁布政府令或法规,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刘玉辰说,2004年初,针对我国农村民居防震能力薄弱的现状,18位院士提出了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议。当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率先开始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两年多来,我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已陆续在全国开展。
  21日从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上获悉,除新疆之外,全国已经有18个省(区、市)的近百个县市150多个村开始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建设;16个省(区、市)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列入当地“十一五”规划;14个省(区、市)政府下发文件,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进行部署;江苏、安徽、广西等3个省区还通过颁布政府令或相关法规、规章,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作出规定。
  政府部门通过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农民工匠技术培训等方式,保证示范工作的顺利进行。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仇和说,江苏省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推进村镇住宅抗震示范小区建设试点,试点小区已经发展到35个,房屋面积约330万平方米。
  刘玉辰说,国家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抗震技术,利用国内外抗震技术成果,培养一大批掌握农居抗震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为实施民居工程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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