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返回旧版网站
站内检索
 
    省农委简介
农委领导 主要职责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农网邮箱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新用户注册
农业概况 农业动态 政策法规 农业生产 农业科教 农业标准 市场信息 分析预测 专家在线 热点关注 扶贫开发 劳力转移 产 业 化 绿色食品
信息联播 供求发布 网上展厅 大豆专网 玉米专网 农机监理 农网建设 远程教育 视频点播 致富典型 畜牧兽医 为您服务 招商引资 网上 168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农业动态 > 国内农业动态



环境保护部等禁烧秸秆确保奥运空气质量
2008-05-14    新华社
  为确保奥运空气质量,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近日联合部署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从5月初至9月底,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辽宁等省市实行全面禁烧秸秆。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4年起,原国家环保总局利用卫星遥感等现代科技手段,每年对全国夏秋两季秸秆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每日将各地秸秆焚烧信息在有关网站上公布。今年初,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各省区市也逐步加强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禁烧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目前,我国秸秆焚烧重点区域主要包括河南、安徽、江苏、陕西、四川、山西、山东及河北等。据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表明,2004年至2007年夏季,全国主要冬小麦产区火点数分别为2481个、3092个、2473个、2989个,其中2007年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陕西火点数分别为280个、1013个、357个、87个、577个、592个、83个,涉及81个地区384个县。每逢农作物收获季节,大量秸秆焚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影响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确保奥运空气质量,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推动秸秆禁烧工作:
  ——严格禁烧范围。除已规定的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等为秸秆禁烧区域外,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副省级城市所辖区域将全部列入禁烧范围。5月初至9月底,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辽宁等省市作为重点禁烧区域,必须实行全面禁烧。
  ——落实禁烧责任。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
  ——强化执法监督。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点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5月下旬至6月中旬,环境保护部将会同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对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等省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情况。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各地应加快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禁烧秸秆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对全国农作物秸秆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每日公布监测结果,以便社会监督和查处。

相关新闻

如浏览其他相关新闻请进行全文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我们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承办:黑龙江省农业信息中心   黑ICP备05005700号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     邮  编:150090     传  真:0451-82319308-8000
总机电话:0451-82319318 82319328   网络维护(分机):8377  信息服务:0451-82625500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