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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1%集体林地已承包给个人
2007-07-18    SRC-2241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已完成承包的林地约5.25亿亩,占集体林业用地的21%。
  据其介绍,近年来针对集体山林权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产权流转不规范等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试点,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目前,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已基本完成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正在进行配套改革试点。云南、安徽、河北三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开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工作。其他省(区、市)正在80个县开展试点工作。
  福建和江西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省,在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目前正在积极进行配套改革,在林权管理、综合执法、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等方面出台了许多硬性措施。
  福建省提出稳定林地承包政策,突出林业投融资体制,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方式三项改革,完善林业保护、林业服务、林业科技支撑、林业管理、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等六个体系,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江西省加快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力争年底全省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超过40个,加强产权交易中心的管理,规范交易和收费行为,依法保护产权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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