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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对28类食品实行准入制 无证生产最高罚20万
2008-02-02    大庆市农委
  本网讯(张宏宇) 1月30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今年起,我市对28大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并严查无证生产食品行为。
  我市将“狠收拾”无证食品
  市场准入制度就是一种监管制度。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只有那些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规定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
  市质监局食品科郑科长说,这次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共有28类525种,其中有老百姓经常吃的糕点、豆制品,也有蜂蜜、蜂王浆、调味料、酱类……可以说“柴米油盐酱醋茶”几乎全包括了。
  其实,在此之前,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等已经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现在已进入查处期。
  对于2008年以前生产的这28类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但是该食品必须是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而1月1日后,若企业没有食品许可证,一律不准生产销售。 
  “屡教不改”可罚20万
  郑科长介绍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底,是对新纳入准入管理的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的整改过渡期。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对于已经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过渡期原则上不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实施行政罚款处罚。
  2008年4月1日以后,将进入严格执法期。凡从事对28大类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进行生产加工的,有以下行为之一就将受到处罚:无证生产销售的,制假制劣、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行为的,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一旦发现,其处罚程度将从重,视情况处以5万-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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