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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确保种植业农药不超标
2008-07-22 伊春市农委
本网讯(李芳) 伊春区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构建和谐伊春,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伊春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底,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任务,为伊春区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伊春区农委根据《伊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农业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
一、采取各生产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安排具体人员抓好此项工作。在生产中严格监管农药使用,不重复使用一种药剂,不加大药剂使用量,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高三致农药,哪个场点出现农产品农药超标问题,就追究哪个场点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农业生产物资从源头抓起,区农委每年都及时制定下发了《伊春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并以区农委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种子商店(公司)和生产单位,方案特别提出了农药管理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监管好生产中农药使用情况。区农委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区内的种子商店(公司)进行检查,着重检查农药标签和农药“三证”号,以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各商店(公司)严禁销售高毒、高残留、高三致农药,一经发现出售“三高”农药产品的单位,农委汇同有关执法部门严格查处。
三、加大无公害蔬菜面积,现伊春区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已发展到12000亩,安排好生产地块,监管好生产,要求农民生产中严格执行各项无公害生产标准,在农药使用上一定要按国家要求的标准去执行,以后逐年扩大推广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保证上市蔬菜农药残留不超标,加大无公害蔬菜在市场上的占有份额。
四、完善产品检测工作,为了更好的为农户服务,保证上市蔬菜农药残留不超标,今年,伊春区正在积极筹建完善农产品检测工作,成立农产品质量速检室,地点设在东升办事处服务大厅二楼,现在房屋装修已完成,附属设施、设备要由市农委统一购买下拨,预计能在很快时间内即可投入使用。建成后面向全市各生产单位进行农产品抽检监测,一旦发现农产品农药超标,严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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