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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中国政府制定了宏伟的扶贫计划。中国的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具有典范意义,但同时也要认识到,扶贫的任务还远未完成。本报告此前已对此作了总结(见第一章)。按照国际标准,中国仍然有超过1亿的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在西部省份和山区。为应对这一挑战,政府的努力显然不能削弱。相反,要取得扶贫的进一步成功,必须有更加强有力的机构以及比当前更有针对性、更集中的计划。到村到户的办法必须坚持和加强,其效果有待提高。本章就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提出建议,包括机构安排、瞄准机制和计划内容等方面的调整。 提高扶贫计划效果的第一步是强化机构建设。实施好扶贫计划需要政府高层的高效而强有力的领导、监督和责任制,同时还需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协调好各种资金渠道,加大监测力度。增加扶贫项目的监控费用十分重要。为了有足够的人手来监管项目工程和活动的质量,扶贫办的乡级机构必须得到加强。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还要通过政府公正部门实施更强有力和更加独立的财务及扶贫效果监测来强化责任意识。穷人参与项目规划和监督也是计划成功的重要方面,今后所有的政府扶贫工作都应更广泛地采取参与的方式。 提高扶贫计划效果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将所有的扶贫资金直接投向国定贫困县和非国定贫困县的贫困乡,而不是这些贫困县本身。这将减少资金在国定贫困县地非贫困人口的漏出,并使目前不能从国家扶贫计划中受益的非国定贫困县的贫困人口获得资金扶持。 扶贫效果能够通过改变目前项目的措施和方式得到改善。解决绝对贫困人口问题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综合性,跨行业,项目区内互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项目方式。对最贫困人口而言,这种办法应该取代远低于预期效果的大规模贴息贷款的方式。信贷支持提供是扶贫措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政府对动作信贷计划的努力看来效果不很好,政府资金用于支持小额信贷效果也许会更好。对现有的农业、卫生、教育、劳动力流动和自愿移民项目作进一步改进,应能够带来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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