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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 20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广大环保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自建站以来,农业环保机构从无到有,环保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已经建立市(地),县级站68个,四级(省 市 县 乡)农业环保监察人员已达1000余人.1993年7月21日由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起草的我省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省人大第八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使我省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条例>>的贯彻执行对于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进步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97年,为了进一步增强 <<条例>>的可操作性,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对<<条例>>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了细化,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农业环保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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