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返回旧版网站
站内检索
 
    省农委简介
农委领导 主要职责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农网邮箱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新用户注册
农业概况 农业动态 政策法规 农业生产 农业科教 农业标准 市场信息 分析预测 专家在线 热点关注 扶贫开发 劳力转移 产 业 化 绿色食品
信息联播 供求发布 网上展厅 大豆专网 玉米专网 农机监理 农网建设 远程教育 视频点播 致富典型 畜牧兽医 为您服务 招商引资 网上 168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农业概况 > 相关信息



加强管理
2001-12-15    
    我国耕地总面积 19.51 亿亩
 
    人多地少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

     1999年耕地净减六百多万亩 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对耕地总量内涵的认识
 

                        我国土地管理的主要法规

 

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类型 面积(亿亩) 占全国土地面积比例 
      耕地          19.51                  13.7%
      园地           1.50                   1.1%
      林地          34.14                     23.9%
      牧草          39.91                      28.0%
      交通用地       0.82                   0.6%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3.61                   2.5%
      陆地水域           6                   4.4%
      未利用土地          35.18                  25.8%
  备注:我国土地总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人均土地面积仅有 11.65 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数的 1/3,人均耕地 1.59 亩、人均林地 2.79 亩、人均牧草地 3.26 亩,分别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数的 44%、18% 和 35%;耕地面积大量减少;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不足;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土地退化、损坏严重。
  人口多、人均土地占有量和人均耕地占有量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摘自《中新社》20001020) 我国耕地总面积 19.51 亿亩
                                      新华社记者 李安定 邹清丽
   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和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据调查统计,到 1996 年 10 月 31 日,全国耕地面积为 19.51 亿亩。
  调查显示,全国主要地类除耕地外,还有园地 1.5 亿亩、林地 34.14 亿亩、牧草地 39.91 亿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3.61 亿亩、交通用地 0.82 亿亩,其他为水域和未利用土地。
  我国用来种植农作物的耕地面积,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 3 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从耕地分布情况看,东西部地区耕地面积较少,各占 28.4%;中部地区较多,占 43.2%。
    据调查,在全国耕地中,坡度大于 25 度的陡坡耕地为 0.91 亿亩。其中西部地区陡坡耕地占全国的 76.5%,中部地区占 17.1%,东部地区占 6.4%。按国家有关规定,这些陡坡耕地应有计划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以改善生态环境。全国无灌溉设施的耕地占耕地总量的 60.2%。其中中西部地区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例都在 67% 以上。
  此次公布的全国耕地面积调查数比经常性的统计年报数大 5.26 亿亩,这主要因为在调查中,以国际和国内标准的公顷和市亩统一了各地在耕地面积计量中普遍使用但标准不同的“习惯亩”;同时对耕地的概念和口径范围也实行了统一标准。这使数据准确了,实际耕地并没有增加。
  按调查人数计算,我国人均耕地 1.59 亩,不到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大于 2 亩的 12 个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的地区。而人均耕地少于 1 亩的 7 个省区市,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个直辖市。这些地区粮食产量高,但耕地大幅度减少。因此,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未变,贯彻执行“万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仍是长期任务。
  据了解,此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从 1984 年开始,到 1996 年全部完成。全国组织了 50 多万专业人员,采用航空为主的遥感资料和大比例尺地形图,全野外实地调查的方法,查清了每个地块准确的土地数据。(摘自《新华社》19991103) 人多地少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
  我国现有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占世界土地面积的7.2%,排在俄罗斯和加拿大之后,居世界第三位。但是,我国耕地面积只有19.15亿亩,仅占国土面积的30%,人均耕地仅有1.59亩,只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3.75亩的43%。我国东南部部分人口密集地区,人均耕地早已不能满足吃饭的需要。全国已有666个县突破了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零点八亩的警戒线,其中463个县人均耕地已不足0.5亩。
  在我国有限的耕地中,缺乏水源保证、干旱退化、水土流失、污染严重的耕地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受其影响,我国耕地单产水平仅为200-250公斤,与发达国家相比,差100多公斤。
  经过多年开垦,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已严重不足。据调查,我国现有土地后备资源2亿亩,其中可开垦成耕地的只有1.2亿亩。考虑到生态保护的要求,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受到严格限制,今后通过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已十分有限。
                                             摘自《光明日报》20000626) 
             1999年耕地净减六百多万亩 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                新华社北京 2 月 27 日电(记者 沈路涛)
  1999 年全国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面积 607.6 万亩,增加耕地面积比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多近 300 万亩,有 24 个省、市、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但同时由于生态退耕、灾毁等原回造成耕地面积减少了 1262.5 万亩,全年净减耕地 654.9 万亩,我国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对耕地总量内涵的认识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康春 周晓艳
   耕地总量是耕地数量与质量的总和,这是人们对耕地认识的一大进步。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土地科学界巳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它的提出是基于保护耕地的根本目的。在实践中,许多地方已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列为当地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并且作了许多积极尝试。但对于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理论界尚需进一步认识和探讨,在实践中也应当逐步摸索,以坚定人们对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实现的信心。
    耕地概念的界定
    明确耕地为何物是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先决条件。现在通用的耕地定义出自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将土地分为八个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其中,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旱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涂和海涂。”《规程》还将耕地分为五个二级类;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所采用的“耕地”就是上述定义。目前,理论界已经有人提出应将园地、人工鱼塘归人耕地的范畴。因为,一方面,现行耕地、园地与人工渔塘三者的生态适宜性及土地质量相当,无论是坡度、土壤还是水分条件均趋于一致;另一方面,三者的生产产品都属于人们必需的基本生物产品;再者,三者用途可以互相转让。事实上,前些年我国耕地减少量中的一半以上是由于农业用地结构调整所致,而调整的去向主要是园地和人工鱼塘。此外,拓展耕地的范畴有其现实意义。首先,加大了耕地保护的力度,加强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约束刚性,切断了利用农业用地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不法用地途径。其次,有利于农民根据市场需要自主调整种植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耕地总量的内涵及计量方法
  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出初期,一般认为,耕地总量即耕地数量总数,平衡即保持耕地数量稳定。随后,经过进一步探讨,人们从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认为耕地总量是耕地数量与质量的总和,这应当说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然而,耕地质量并非像其数量那样易于计量,且不同地域评价标准不一,难以统一和比较。由此,有人提出耕地总量应是耕地数量总数、耕地质量水平和耕地产出水平的总和,借产出水平补充反映质量水平。并且,根据这一思想,设计了“标准亩’这一特殊计量方式,即设定一个标准生产水平,任何一块耕地用其实际面积乘以其实际产出水平与标准生产水平之比,得到其标准亩数。
  这一计量方式具有较强科学性和可行性,对耕地总量的内涵理解也比较深刻全面。应当注意的是,这种耕地总量的计量方式对于新开垦或整理出的耕地不尽适用。因为它们尚没有投入实际生产,不能直接得到实际产出水平。而我国实行耕地占一补一的对策,对所增补的耕地如何计量是实际工作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条件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各产业对上地的需求都呈现扩张态势,特别是建设用地,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会保持绝对地增长。而建设用地的增加往往会以占用城镇附近的耕地为代价,问题在于,耕地一旦被用作建设,其用途是不可逆转的,即耕地的绝对减少;而土地的自然供给又是绝对稀缺的,建设用地增加了,其他用途土地必然减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寄希望于开发未利用土地已证明是不可持久的,而土地整理的潜力受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约束也是有限的。这样看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单纯从土地入手未必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而,实行耕地总量平衡实质上是为实现粮、棉、油等基本农作物产品的稳定持续供给,耕地总量平衡必然会由耕地数量平衡过渡到耕地产出的平衡。长期看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条件不在于是否有足够的土地可开发整理,而在于是否能够通过持续追加对耕地的投入,不断提高科技水平从而持续扩大和挖掘耕地的生产潜力。(摘自《国土资源报》20000126)

相关新闻

如浏览其他相关新闻请进行全文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我们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承办:黑龙江省农业信息中心   黑ICP备05005700号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     邮  编:150090     传  真:0451-82319308-8000
总机电话:0451-82319318 82319328   网络维护(分机):8377  信息服务:0451-82625500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