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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治理长残效农药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8-07-15    嫩江县农委
  本网讯(魏立波) 2007年12月30日,嫩江县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经营使用长残效农药的决定》的文件。县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政府县长于明海、县委副书记张崇义、政府副县长王根林等县领导多次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对禁止经营使用长残效农药三令五申、重点强调,并指出要对运输、销售和使用长残效农药的业户和用户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举报销售使用长残效农药有功人员给予资金奖励。
  文件下发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在电视发公告、发放宣传单、召开经营业户座谈会等形式,把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执法人员还依据文件精神,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年假日不休息,深入县内农药市场、各乡镇农药经销点、客运站等地进行检查,从年初到现在,共查处长残效农药560余箱,并召开了现场会,对长残效农药集中进行了销毁。
  长残效农药的危害,群众有目共睹,今年在农垦九三分局各农场以及嫩江县部分地块就发生了多起药害事件,药害使得作物苗情不好,断苗、死苗现象严重,有的地块被迫毁种其他作物,严重影响了农民增产增收。对于嫩江县出台的“禁药”规定,百姓拍手称快,纷纷指出,这是英明、正确的决定。并表示,要按照文件规定,坚持抵制长残效农药。许多农民按照农业部门的建议,丢下了药瓶,重新捡起了锄头,采取传统的多铲多趟中耕除草技术。
  绝大部分农药经销业户舍小家、顾大家,以大局为重,不销售长残效农药,而是把一些低残效和无残留安全除草剂摆上了柜头,有的经销业户甚至把长残效农药的品种和危害抄写后上墙,向农民大力宣传长残效农药对作物的影响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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