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红艳) 为深入贯彻落实《渔业法》,履行职能,使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泰来县水产总站于2008年7月4日在嫩江流域泰来段江桥铁路桥上游至江桥老山后区间开展人工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苗60万尾,其中野生鲤鱼苗30万尾,白鲢鱼苗15万尾,花鲢鱼苗15万尾,总价值达3.5万元。人工放流对提高嫩江水域渔业生产水平,改善嫩江水域生态平衡,优化鱼类种群结构,调节水域生态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