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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改革全面推开 34.5%集体林地完成承包
2008-07-23    人民日报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22日举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福建等四个省的主体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全国现有集体林地25亿亩,已承包到户的达到8亿多亩。在中央林改工作会议明确部署以后,今年将在全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贾治邦介绍,“这项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明晰产权,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已完成承包的集体林地约8.78亿亩,占总面积的34.5%。福建、江西、辽宁、浙江四省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正在推进深化改革;河北、云南、安徽、湖北、重庆、河南、贵州、四川等8省(市)正在全面推开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湖南、陕西、吉林、海南等省正在进行改革试点;其他省也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贾治邦指出,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现代林业体制机制,将极大地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实现林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根本转变;将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蓄积量,全面提升“森林碳汇”等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了五项基本原则。最核心的一项原则是“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这条原则既是我们改革的出发点,又是我们改革的落脚点,也是检验各地集体林权改革是否成功的最基本的要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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