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返回旧版网站
站内检索
 
    省农委简介
农委领导 主要职责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农网邮箱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新用户注册
农业概况 农业动态 政策法规 农业生产 农业科教 农业标准 市场信息 分析预测 专家在线 热点关注 扶贫开发 劳力转移 产 业 化 绿色食品
信息联播 供求发布 网上展厅 大豆专网 玉米专网 农机监理 农网建设 远程教育 视频点播 致富典型 畜牧兽医 为您服务 招商引资 网上 168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为您服务 > 实用技术



烟雾剂在大棚蔬菜中的使用
2008-08-06    

  施放烟雾剂防治温室大棚蔬菜病虫害,不仅操作简便,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而且防效明显优于喷雾法,特别是不增加棚室内的湿度,对病害的防治较为彻底。其技术要点如下:

  1、施药时间 在阳光照射下,植株表层温度与烟雾剂颗粒温度相同,烟雾不易沉积,施药效果就会大受影响。因此,施放烟雾剂最好在傍晚日落后进行。

  2、施药剂量 目前市售的烟雾剂有45%百菌清烟剂、10%速克灵烟剂、15%克菌灵(速克灵与百菌清的复合制剂)烟剂、22%敌敌畏烟剂等,也可根据需要自制。使用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

  3、施药方法 烟雾剂在棚室要多点布放,布点要均匀,燃放时应从棚室由里向外按序用暗火(如香烟头、蚊香等)点燃,着烟后迅速闭严棚室过夜,次日早晨可打开通风门窗。防治病害宜在发病前或发病初开始施用,每隔7-10天放烟1次,一般连用3-4次;防治虫害宜在发生初期施用,及早控制。

相关新闻

如浏览其他相关新闻请进行全文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我们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承办:黑龙江省农业信息中心   黑ICP备05005700号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     邮  编:150090     传  真:0451-82319308-8000
总机电话:0451-82319318 82319328   网络维护(分机):8377  信息服务:0451-82625500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