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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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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污染和安全问题,农业部遵照国务 院领导的指示 精神和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无公害 食品行动计划”。该计划将以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菜篮子”产品 为突破口,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通过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 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用8-10年的时间,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无公害。 为了保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农业部将着力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立法,在对现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 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制定工作。同时,加快农药、兽药、饲料、肥 料、农用激素和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能真正管 住、管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彻底控制住动植物疫病发生;二是完善六大体 系建设,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的建设;三是加速制定有利于无 公害食品发展的扶持政策,包括对无公害食品的的生产、加工、流 通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重点扶持高效低残农资的推广、先进科学技术的运用以及质量标准和 监测体系建设等方面;四是在已有工作基础的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和深圳市开展无公害食 品行动计划试点。 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和深圳市四城市,在农业部的统筹规划下,结合本地实际,进 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统一标准规范、严格质量监督、强化政策扶持,力求用2~3年的时间实现主要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无公害管理;用1年左右的时间,解 决四地低收入阶层吃上“放心菜(果、肉、蛋、奶、鱼)”。通过试点,推动“无公害食品行 动计划”在全国范围的实施。 在试点过程中要严格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禁止地方市场封锁和设置新的技术壁垒。要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突出搞活农产 品流通,丰富农产品品种,满足不同消费层面对农产品的需求。试点中执行的技术标准以国 家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由试点城市提出 意见,农业部统一制定。 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开展试点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不仅是保护消费者利 益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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