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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近日紧急派出工作组督导稻飞虱的防治工作
保证人消失后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他为什么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为什么乡镇政府不能作为合同担保人
他做好事为什么吃官司
发生了经济合同纠纷怎么办
做小生意也要办营业执照吗
未经公证的合同和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口头合同产生纠纷后该怎样处理
在经济往来中怎样给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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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经济合同应注意什么
什么是无效经济合同
谨防"法律陷阱"
合伙经营亏损应由谁承担债务
农民不守合同照样吃官司
他为什么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
抢占宅基地是犯法行为
转卖宅基地从中渔利合法吗
祖宗留下的宅基地所有权归谁
 
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种子应当加工、包装后销售:
  ㈠有性繁殖作物的籽粒、果实,包括颖果、荚果、蒴果、核果等;
  ㈡马铃薯微型脱毒种薯。
  第三条下列种子可以不经加工、包装进行销售:
  ㈠无性繁殖的器官和组织,包括根(块根)、茎(块茎、鳞茎、球茎、根茎)、枝、叶、芽、细胞等;
  ㈡苗和苗木,包括蔬菜苗、水稻苗、果树苗木、花卉苗木等;
  ㈢其他不宜包装的种子。
  第四条种子加工、包装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五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名录,报农业部备案,并予以公布。
  第六条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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