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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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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就合同的各项条款,通过相互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经济合同法》,合同中一般应当包括五项基本内容: 一、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上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是某种实物,也可以是货币,还可以是某项智力成果。 二、数量和质量数量指的是标的数量,它是衡量权利义务大小的尺度。如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数额,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等。质量是指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好坏。合同中一般应有规格、标准等质量条款。 三、价款或者酬金这是取得对方产品、完成工程、劳务或者智力成果所支付的代价。产品的价格要按各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 四、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就是指合同履行的时间范围和方式;如交货期限是每月交货,还是半年或一年后一次交货;是供方送货上门,还是需方提货;供方送货是托运,还是自己派人送货等等。这些具体事项必须在合同中规定清楚,免得日后发生争议。 五、违约责任这是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对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进行制裁的措施。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是交纳 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以上五项内容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还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其他条款。合同只要是依法签订,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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