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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做好事为什么吃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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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糊里糊涂地在一张担保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当被法院判令他承担3万元债务,方知签字的重要性而追悔莫及。 前年的一天,周某正在家中休坐,他的一个中学同学带一陌生人突然来访。经介绍,得知陌生人是某广告公司经理。原来,其同学要向广告公司经理借款2.5万元,想让周某做担保人。周某并不知道担保是什么,也不知道充当担保人后将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以为担保人就和见证人差不多,便欣然提笔,在担保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不出几天,便把此事忘得一千二净。 事隔一年多,一张传票将周某传唤到法院。莫名其妙的周某上了法庭之后,方知其同学为了躲避债务,已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广告公司经理为了收回借款,在无法找到借款人的情况下,将借款担保人周某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周某偿还借款。经过法官的耐心解释,周某方明白了担保的真正的含义及带来的法律后果,但后悔已迟。 法律是严肃而公正的。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担保法》等有关法规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担保人周某偿还借款2.5万元,承担违约金1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共计3万余元。 事后,周某悔恨不已,逢人就说,不懂法律,做好事也能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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