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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调查报告
2007-12-06    

 

关于我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情况的调查报告

 

齐 齐 哈 尔 市 农 委

刘广军  韩枫  王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规的出台,不仅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用重大,而且对于打造“绿色食品之都”具有特殊意义。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市农委有关领导组成调查组,深入到拜泉、依安、富裕、梅里斯、昂昂溪等县区及省畜牧研究院、省农研所、市卫生局、市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畜牧水产局等14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础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执法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包装和标识及监管和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市近些年来,一直坚持:打特色牌,走特色路“,全力发展绿色食品生产。应该说,无论是从组织领导,标准推广,市场监管,基地建设,产品质量等方面都有长足发展,为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市通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和贯彻,使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逐渐形成了全社会自觉学习和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一)农业标准化已初步建立。一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制定各类农业地方标准147项,每年培训农民近100万人次,指导性落实农业标准化种植面积154.093万公顷,二是标准化养种殖不断扩大。目前,全市绿色食品种植面积达664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达到607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已发展到76.53万亩,占全市蔬菜总面积的57.9%;无公害畜禽饲养量达到1805.3万头(只),占畜禽总量的36 %。三是农村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几年来,全市上下围绕着土地污染治理与修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有机食品基地等示范工程建设等,深入开展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全市每年清除回收地膜3516吨,地膜回收率达92.8%,有效治理了土壤白色污染;土壤耕层由2004年的平均23厘米恢复到24厘米,土壤肥力得到进一步恢复。

(二)质量监管网络已初具雏形。一是多层次、松散型的监测网络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农业、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的动植物防、检疫和动植物投入品监管力度的加大,对保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质量检查监督的手段和执法不断充实和完善,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结合科研和教学,承担部分委托检测项目,发挥了积极作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卫生防疫站所属卫生监督所等较大规模的各类检测中心,都较好地发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要作用。二是环境监测已普遍开展。全市开展了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共监测种植业产地环境面积1272.43万亩,对全市2779.945万头(只)畜禽养殖产地、52.34万亩水产养殖水面和247.94万亩草原进行环境监测,形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书7份。监测结果表明,全市没有发现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三是监测手段不断强化,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的监测人员队伍。全市目前共有各类检测设备260台(套),可检项目达300个品种5000多项,专业检测人员1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占40%。

(三)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已有良好基础。截止目前,经国家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认证,我市共有95个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识,116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识,有机食品标志达到14个(其中农垦系统有22个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识,4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识,5个农产品获得有机食品标识),8个县(市)区获得国家权威机构命名的14个“中国特产之乡”称号。全市企业涉农注册商标达630枚,占全市注册商标总数的24.2%,其中驰名商标2枚,著名商标12 枚,知名商标33枚。梅里斯区元葱2万亩示范区由于取得了A级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每公斤售价高出6分钱,仅此一项,每亩就可增收180元,这些工作为适应市场准入制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今年3月1日配合省里的统一要求,我市在蔬菜、水果、水产品和蓄禽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对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全过程加大监管力度,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并积极推广企业化运作、蔬菜放心工程的新方式,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四)新的农技服务网络已成框架。目前,以“四组三大“为基本框架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四组,即县农业科技专家组、乡镇技术指导组、村科技引导组、屯科技辐射带动组;三大,即县科技大厅、乡镇科技大集、村科技大院。全市共成立集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经营、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农技服务机构276个,村级各类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所、室)2693个,科技示范户35471个,各类技术服务协会750个,各类协会、研究会852个。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广泛组织各种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活动,普及农业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发布各种实用科技致富信息,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全方位的科技服务。全市9县(市)7区全部建立了信息服务平台,124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信息服务站,406个村建立了信息服务点。今年全市共落实农业科技推广新技术37项,种植业推广应用新技术面积9048万亩次,比上年增长3%,大宗农产品基本实现优质、绿色、无公害生产栽培模式。养殖业坚持品种改良与繁育相结合,初步实现品种结构优化,奶牛基本实现良种化,肉牛改良率46%,三元杂交猪优质率50%。建成水产业苗种繁育基地2万亩,彭泽鲫、高背鲫、方正鲫得到快速发展,普及面达到83%。我市共有农民经济合作组织634个,农民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在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上,实行“四统一”(统一购、统一投、统一品牌、统一标准),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良好,一些做法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这些是应该肯定的。但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我市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亟待提高。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刚实施不久,目前尚处于学习、宣传、逐步实施阶段,很多干部群众还没有完全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农业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加之受市场销售的影响,产品优质不优价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了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而忽视质量安全,靠增加产量来达到增收的目的。农产品经营者不能及时对农产品进行产品检测,不认真执行查验产品产地证、生产纪录、合格证制度。另外,消费者缺乏看证、索证(产地证、合格证)意识,致使消费安全得不到保证。

   (二)投入品源头控制疏漏,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严重。目前,农业部宣布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兽药、鱼药并未全面禁用和限用,不合格农药和化肥还屡禁不止。在生产过程中仍有滥用农药、鱼药、兽药、催熟剂、防腐剂和保鲜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现象,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三)流通渠道不规范,市场监管不到位。目前,我市的农产品市场规模小,集中度不够,农贸市场众多,尤其是很多外进蔬菜等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不到位,市场准入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难以普遍实施,市场引导农产品安全生产的信号很弱小。

 (四)执法力量分散,缺乏必要的监测手段 。我市目前在源头控制、抽查检测、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还没有严格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执法体系,存在多头管理、多层执法的问题,权力交叉,效率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监测设备不足,难以适应监管工作需要,各级政府没有把监测费用列入预算,影响正常工作。

  三、几点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部法规具有革命性、科学性和导向性。实施好这部重要法规,我们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法规着眼世界农业发展趋势,科学总结我国发展经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了农业生产行为,为调整农业结构,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保障消费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由于传统习惯、科技发展水平、农产品市场发育滞后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在广大农民和各级干部思想上的质量安全意识尚处于启蒙期,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的任务还相当繁重。贯彻实施好法规,必须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广大农民偏重眼前利益,在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侥幸心理,克服怕麻烦的思想;同时,也要解决好各级干部重短期效益、轻质量安全的思想问题,克服横向攀比和图省事、不着忙的思想,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切实统一到法规的要求上来。

(二)理清工作思路问题。市委确定的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措施,实践证明是符合我市实际的,充分体现了法规的基本精神,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去。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科技进步提高农民素质为先导,以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为重点,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为保障。坚持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严把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口,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绿色食品之都的建设。

(三)强化推进措施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三农工作方方面面,是检验农业工作水平的基本标志,必须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强力推进。我们认为有五条措施必须强化。第一,必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产业化进程。我市目前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还存在覆盖面不够,标准走样,标准不优等问题。农业标准化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措施,要大力推进园区建设,做好增加标准化种植品种,优化园艺配套技术,扩大覆盖面等项工作。同时,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必须重视发展农业产业化,没有龙头企业产加销一体化的牵动,农业标准化的成果很难得到巩固和推广。飞鹤乳业欧美国际示范牧场建设,依安英糖公司产业化开发工程等等,都具有重大产业化拉动潜力,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些产业化龙头企业采用世界先进种养殖业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的规范化管理,采用世界先进水平的质量安全标准,必将极大地带动农牧产品基地建设,迅速发展和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格局,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跨越式进步。第二,必须大力推进农牧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大范围应用。从我市情况看,各级对科技普遍比较重视,科技示范意识比较强,相比之下推广的力度不够。我们认为应该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要充分重视培训农民的工作,提高农民对科学技术的承接能力,并且注重农民对实用技术的知识更新;另一个是选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当家”适用技术,集中力量、配套组装、重点推广,不搞“漫撒”式普及,这样做有利于形成突破效应,比如重点推广生物肥药、生态养殖技术等等。第三,必须大力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现在我市农民大部分是一家一户生产,生产经营规模小,投入水平差距大,科学技术承接能力弱,要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长期看必须优化资源配置,走改革的道路。目前我市农村分工分业达到了一定水平,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87.3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50.4%,土地合理流转在有些农村已经有相当规模,我们应该注重把握这种优势,主动做好促进和规范的工作,推进土地的适当规模经营,以规模化提高标准化,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农村改革的内容很多,不可能一一列举,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就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问题。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承接科学技术、联接产、供、销、加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指导工作。第四,必须大力推进农业基础建设。农产品的质量不安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是农业基础建设薄弱所造成的。比如,土地耕暄不到位、土壤板结、病虫害容易存活滋生,形成肥料及农药的过量投入;畜牧防疫设施不完备,影响了牲畜疫病的预防,造成了抗生素的大量使用等等。因此,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减少肥药残留,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也是重要一环。目前尤其应该重视农机和畜牧防治方面的基础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增强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发展后劲。第五,必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责任明确了,但若要尽快形成监督体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目前,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部门较多,农业部门、工商、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都有相应法律赋予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力,如何整合执法权力,形成高效工作合力,促进农业生产,各级政府应做好协调工作,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目前,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这项工作的力量薄弱,应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所需工作经费和检测经费应该纳入财政预算。

(四)抓好落实工作问题。要重视抓好制度落实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监督抽查结果发布等项制度,强化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应作必要的补充,要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标,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意识,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制也要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内容,坚持产品效益与质量安全一起抓,当前与长远一起抓,硬件与软件一起抓。要注重抓好典型,结合实际选择突破口,适时规模推进。当前应着重培养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典型,做好贯彻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主体意识,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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